餿水油黑心商 重判10年2月

[2015.08.29] 發表

【明報專訊】去年全台爆發黑心油風暴,雲林縣莿桐鄉晉鴻、晉瀧及福瀧公司負責人郭定,被訴連續3年從越南、香港進口劣質油轉售給下游業者製成食用油,還在全台收購餿水油混充食用油出售,共賣出467萬公斤黑心油給食品業者。雲林地院28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判郭定應執行10年2月,併科900萬元罰金。

晉鴻3家公司搞鬼

判決書指出,掛名在郭定2兒子名下的晉鴻、晉瀧、福瀧等3家公司,從2012年元月至2014年5月,陸續自越南智興、慶隆、俊成貿易及香港金寶元等4家公司,以每公斤23至32元不等價格,收購製程不明的動物油脂、動植物混合油脂等飼料用油約467萬公斤。

郭定再佯稱這些油為豬油或食用油原料,以每公斤34至40元轉售郭烈成及強冠、鑫好、進威、正義、北海等公司、工廠及個人,製成食用豬油或其他名目食用油品轉賣。

此外,郭定並在全台各地以每公斤21.5元價格收購餿水油,再與進口的飼料油混合後,混充食用油賣出,這些餿水黑心油也全被民眾吃下肚,嚴重影響民眾身體健康。

爛油餿油統統下肚

郭定、郭陳藩夫妻去年10月23日遭押,11月14日起訴移審後,法官當庭釋放郭陳藩,郭定則遭延押至今年2月13日後,裁定200萬元交保。

雲林地院昨審結全案,對從越南、香港進口劣質油混充食用油部分,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處郭定3年徒刑、併科300萬元罰金;收購餿水油與進口劣油混合出售部分,依食安法判4年8月徒刑、併科700萬元罰金;詐欺取財部分判4年徒刑。合併應執行10年2月徒刑、併科900萬元罰金。

至於郭定妻子郭陳藩擔任晉鴻等3家公司會計,被控偽造不實發票幫助下游的北海等廠商逃漏稅,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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