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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救護員會再爭取設救護船隊

【明報專訊】前日釀成124人受傷送院的撞船事故中,由事發至最後一名傷者獲救上岸,整個救援過程共花約5小時。有前線救護員說,救護員無法登船拯救,不能及時評估及處理傷者,有可能耽誤救援時間;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認為,設立「救護船隊」有助海上救援行動。

前晚意外救援花5小時

消防處救護員會表示,香港海岸線長、離島眾多,海上救援服務需求很大,2012年及2013年先後發生「南丫海難」及「木星」號撞不明物體等大型海上事故。該會近年一直爭取設立「救護船隊」,以處理日常事故及海難,但遭處方拒絕,原因是認為現時消防處有足夠能力應付。但該會人員指出,發生海難時救護員多數只能在岸上等待傷者,未必能即時評估傷者傷勢及初步治理,或會加劇傷勢,如能有配備專業裝備的救護船出勤,及在現場第一時間分流,有助提升效率;故會方未來會再與處方商討增設救護船隊,亦可能去信立法會要求跟進。

消防處未回應設船隊要求

消防處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根據預設機制,一旦發生海上事故,可由水警輪、海事處船舶或非政府船舶,接載消防及救護人員及所需裝備,前往現場支援或從現場運送傷者往分流站;上述安排屬國際海上緊急事故普遍採用的救援安排。但消防處未有回應日後會否重新考慮設立「救護船隊」,以及如何改善救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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