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愛協女將趴渠喵叫救小貓
湯漢籲選議員考慮《性傾向例》立場 工黨憂選情 斥「助紂為虐」 人力﹕輸得起
陳日君指「及時的提醒」 與教廷一致
聖公會管浩鳴:選民有智慧 佛教會:沒討論
創科局撥款通過 20日正式成立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學者:被告與介入訴訟人 最大差異在訟費

【明報專訊】高院昨開庭處理港大的臨時禁制令,《蘋果日報》及港大政治學與法學二年級生李熙信均申請成為被告(defendant),記協、港大校友關注組召集人葉建源及港大《學苑》總編輯劉以正則申請成為介入訴訟人(intervener)。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解釋,被告和介入訴訟人最大分別在於訟費,因為即使介入訴訟人敗訴,法庭都不會輕易要求他支付勝方訟費。

介入訴訟人縱敗 鮮須付勝方訟費

張達明指出,即使有團體或個人欲成為被告,但若禁制令涵蓋範圍並非針對他們,他們只能成為介入訴訟人。

張解釋,介入訴訟人與被告均有權在法庭陳辭,並且一般都可獲控方提供與案相關文件和證供,法庭考慮裁決時,亦會同樣地考慮介入訴訟人和被告的理據和法律觀點。張指出,法庭可下令敗方支付訟費,理論上包括介入訴訟人,但法庭對訟費有酌情權,而且一般「唔會隨便要佢(介入訴訟人)嶺翃osts(訟費)」。

另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中,介入訴訟人及被告的分別並不明顯,但法庭有權拒絕有關人士以相關身分加入訴訟。但在一般民事案,被告必須承擔權與責,即可獲得申索權益,同時亦要負擔訟費,但大部分介入訴訟人則毋須負擔訟費。

此外,法官昨頒下經修訂的臨時禁制令後,向代表李熙信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查詢,指臨時禁制令範圍已收窄,李或不再是禁制令針對的被告,潘回應說李仍可以「介入訴訟人」身分繼續參與訴訟,但如李決定不繼續訴訟,將向法庭申請由原訴支付訟費。李熙信於庭外表示,將與律師商討才決定下步行動。李熙信及劉以正均透露,他們正就本案申請法援。

 
 
今日相關新聞
校委主席懸空 梁智鴻:唔知點解 校委憂影響運作 港大稱如常
李國章或獲推選主持會議 馮敬恩﹕照反對
港大禁令獲延長 範圍縮
學者:被告與介入訴訟人 最大差異在訟費
被問是否泄錄音者 馮敬恩拒評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