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消委會今年首11個月接獲1272宗有關美容院服務的投訴,比去年同期升兩成,涉款逾93.5萬元,當中485宗涉銷售手法,另107宗涉美容院結業。投訴人林小姐去年10月花近1萬元購買面部美容及排毒療程等,至今年9月發現職員人面全非,連制服也不同,始知公司已被收購。她尚餘30次療程,職員當時表示新公司會繼續提供服務,她簽署的文件亦列明可免費完成餘下療程,但該公司出爾反爾,數周後要求她加錢轉其他療程,否則不可預約。她無奈付款,細想後認為該公司違諾,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介入後,該公司提出退回林額外繳付的3056元,但表明不會再為她預約服務,意味她不能享用餘下30次療程。她認為追討困難,亦不想再使用該公司服務,最終接受退款。 要客加錢轉新服務 另一投訴人則在另一美容院的分店結業後,始發現其美容療程被擅自更改。該公司回覆消委會,懷疑有分店職員涉不當行為,已報警,暫不適宜跟進個案。 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 消委會認為新股東收購美容院後有法律責任完成上手公司未完成的服務承諾,否則消費者可提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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