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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圖)昨以報案人身分到廉署落口供,說自己對事件的認知與公眾無異,希望馮程淑儀能親自公開事件來龍去脈。(楊柏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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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右)昨出席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與局長劉江華(左)交談。她昨未回應會否引咎辭職,離開會議廳時要由大批職員護駕。(劉焌陶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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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被問會否辭職 馮太不回應

【明報專訊】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2013年與富商進行罕見的換樓交易,被質疑涉利益輸送。社民連主席吳文遠上周六到廉署舉報馮太,他昨日到廉署落口供。

馮太昨出席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時,被傳媒追問她會否引咎辭職,她一概不作回應,離開會議廳時要由大批職員護駕。

吳文遠廉署落口供

吳文遠稱,他是以報案人身分錄口供,自己對事件的認知與公眾無異,希望馮程淑儀能親自公開事件來龍去脈,令港人恢復對公務員體制的信心。他又說,過往廉署亦曾接獲多名高官涉嫌受賄及利益衝突的案件,部分不了了之,促廉署今次盡快秉公調查。

另外,馮太換入的跑馬地成和坊相連單位,被指一直未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申報已打通,令她於過去3年享雙份差餉寬免。屋宇署昨回覆本報稱,根據涉事單位1955年的批准圖則,樓宇標準樓層原設計為一個佔用整層的住宅單位,單位中間並沒主力牆。

屋署稱圖則為一層一戶 有異土處紀錄

屋宇署又稱,署方紀錄並沒有將單位分間的資料。然而根據土地註冊處紀錄,有關樓宇於1957年訂定的公契及轉讓圖則顯示標準樓層是一分為二,並且與當時的業權資料琣X。現時假若將同一層的兩個單位合併並還原為原先批准圖則的設計,一般而言並不違反《建築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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