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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誣告貪污 報復兄長 文員披露廉署調查判服務令

【明報專訊】會計文員茤d子向廉署舉報其兄涉嫌貪污,他將妻子在廉署錄取的口供影印本整理後,以電郵方式轉發予其兄的公司同事。他早前承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裁判官昨指被告利用舉報機制誣告兄長,斥責「點解要越過法律界線做蠢事」,判他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稱,被告潘凱勤(39歲)所披露的範圍不大,只有4名兄長公司的高層知道,又指被告不是處心積慮犯案,多年來一直奉公守法,亦有良好家庭和工作背景。

與兄有民事訴訟

裁判官判刑時稱,案件的嚴重性在於被告對廉署的舉報近乎虛假,只是想透過誣告兄長致其失業。被告與其兄有一民事訴訟,早前聲稱其兄以手段令司法程序遇到困難,裁判官信納被告因而用激烈手段犯案,但強調此舉是錯誤做法,提醒被告若有道理,法庭必然會還他公道。裁判官又慨嘆「既然你都用得民事訴訟,點解要越過法律界線做蠢事?」

案情指出,被告與兄長發生家庭糾紛,去年8月5日,被告指示妻子向廉署舉報兄長涉嫌貪污,被告妻子與廉署人員會後收到證人供辭影印本。被告其後將供辭以匿名電郵給兄長公司,披露兄長是廉署調查對象。

【案件編號:ESCC28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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