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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派傳票稱遇襲 警被指叫錯名

【明報專訊】警長去年上門向一宗詐騙案的女證人派發證人傳票,雙方發生衝突,女證人及其丈夫被指襲警,兩人否認控罪昨續審。女證人的丈夫斥警長用「下三流手段」關掉單位電力總掣,叫錯人名後又不肯「認低威」,更編故事誣告兩人。

被告﹕警拒認低威 誣告夫婦

兩被告為曾淑蘭(51歲)及其丈夫黃文漢(52歲)。黃供稱,案發去年10月2日,他聽到有人按門鈴,透過防盜眼卻看不到有人,不久家堸措q,他探頭出門外時,看見商業罪案調查科警長余政賢,遂質問余為何干擾總掣,余反駁「你邊隻眼睇到我熄你大掣?」

黃說,余「揚一揚」委任證,自稱是警察,並叫「嚴惠蘭」收傳票,余情緒漸變高漲,不斷大叫,並質問女被告是否「嚴惠蘭」,其間余不斷挨前,他擔心余入屋後會對妻女不利,遂用前臂擋蚢鴾銵C黃其後決定報警,其間余曾拉扯其妻,又不斷大叫「襲警」。

黃斥余挑起事端,指余為了「蟥n搞掂走人」,用關總掣的「下三流手段」,「以為自己神探上身,派傳票派到好似捉賊」。他指余叫錯人名,犯錯後發現「收唔到科」,又不肯「認低威」,為了掩飾過失,遂編作故事誣告兩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5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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