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昨首發酷熱警告 周五料33℃
市民冒暑熱排隊看木乃伊
港珠澳橋石屎測試造假明立會交代涉事位置
教材特首喻班主任 陳文敏批矮化兩制
顧問稱新版經兩年討論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律師:驅地霸訟費10萬

【明報專訊】租官地卻被霸佔建屋,律師梁永鏗指出,政府土地牌照持有人可向區域法院或土地審裁處興訟,申請收樓令,勝訴後若霸佔者仍未遷出,可聘執達主任執行法庭命令圍封該屋,並拍賣在內財物,估計興訟費用約10萬元,整個過程最快半年完成,但要在土地被霸佔12年內興訟,否則牌照持有人有可能失去該地使用權。

租戶嘆「別人犯法,我們受罪」

去年發現父親所租官地被佔的溫先生說:「該地是逐年續租,若訴諸法律,憂花上大筆訟費後不獲續租,但置之不理或被取消牌照。明明是別人犯法,受罪卻是我們,無辜賠上一大筆訟費,或被迫棄掉牌照。」立法會議員朱凱Y認為,若租用期為逐年續租,因租用期短,政府有較大責任去處理,而非由持牌人興訟。

據了解,溫父所持政府土地牌照,無明確列出中止日期,多年來每年自動續牌,地政處雖有權中止牌照,但甚少無故主動中止。據地政總署回覆,一般而言,若政府土地牌照的持牌人身故,其直系親屬如配偶、子女等可向分區地政處申請把有關牌照轉名,當局收到申請後會留意地點有否受發展計劃影響,以及有否當地人士反對等作決定。

 
 
今日相關新聞
霸官地建屋 警察地署不管 原租戶無助 團體斥縱容
律師:驅地霸訟費10萬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