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拜金少女賣淫 夫妻檔落網

[2017.07.12] 發表
潘姓男子(前排右2)與妻子經營娛樂傳播經紀公司,專攻毒趴傳播妹生意。警方11日逮捕潘等17嫌移送法辦。

【明報專訊】經營應召站的潘姓夫妻檔,看準傳播妹毒趴生意好賺,透過旗下援交妹「小娟」在社群網站吸收想買名牌包、潮鞋的中輟少女,以性愛毒趴1萬元代價與客人性交易,賣身兼販毒。檢警經半年蒐證,11日收網逮捕潘等17嫌;潘大言不慚供稱,一切是少女愛慕虛榮,絕未強迫賣淫。

毒趴傳播妹 儼然小老鴇

33歲潘男,曾有毒品、妨害風化前科,原與32歲妻子經營應召站,他發現單純性交易收入有限,2年前改往毒趴傳播妹領域發展,成立包括「絕色」、「香水」等30多家娛樂經紀公司,在網路以正派經營、絕對收得到錢、客人經嚴格審核等廣告,吸收傳播妹加入。

警方去年查獲16歲少女小娟賣淫,原以為她是「個體戶」,但從她社群網站帳戶資料查知,她隸屬潘旗下經紀公司,且為了多賺取每人上萬元的「介紹費」,在網路拉中輟、沒繼續升學的「姐妹」加入,儼然是「小老鴇」。

北市警少年隊追查發現,該集團內部與嫖客聯繫充滿暗語,例如「音樂桌」指陪客人吸毒,「通告」、「拍照」桌則是性交易,「音通」是性愛毒趴套餐,藉以躲避查緝。而少女剛下海懵懂無知,潘等人會先職前教育,要求上檯不能穿內褲,告知什麼服裝和肢體動作能挑起性慾。

檢警11日多路搜索,拘提潘姓夫妻、馬伕、會計等17嫌,並通知4名賣淫少女與多名嫖客到案說明。潘嫌辯稱,少女自願賣淫,甚至戲稱,「她們拿鮑鮑換包包,我沒強迫!」濃妝艷抹的少女在警局也一副無所謂模樣,讓警方感嘆價值觀偏差。

警方查出,有名少女賣淫5次,被潘以遲到、服裝費用等苛扣,讓少女分文未取,甚至尿道感染,仍被迫性交易,而嫖客之中,包括酒店幹部、公司白領,連醫生也疑涉入。全案由檢警依毒品、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人口販運等罪嫌擴大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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