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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凈瑜庭後與李明哲會面(上圖)。李妻模仿李明哲動作,稱丈夫示意她不要講話,然後拍胸(下圖),於是理解「我的先生身上被裝了監聽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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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中國
 李明哲判囚5年 台:嚴重傷害兩岸關係
國台辦:任何政治炒作只是徒勞

【明報專訊】對於李明哲遭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台灣總統府表示無法接受,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並表示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陸委會則要求大陸必須早日釋放李明哲。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1月29日回應指,兩岸應尊重彼此對發展道路和制度的選擇,又強調任何對事件的政治炒作和挑撥兩岸人民關係都只是徒勞。

民進黨亦對李被判刑表示強烈不滿和遺憾,指李明哲長期關注大陸民主自由發展,與友人分享、交流台灣民主經驗,不應當承受這罪名和結果。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副主委洪孟楷則認為,李明哲事件無論在審判期間或結果,有任何權益受損,陸委會必須爭取,絕不可因兩岸關係在民進黨執政下急凍而無法互通、造成無法掌握。

台灣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李酉潭指出,台灣人在大陸並未享有什麼「政治權利」,但法院特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顯示中共用「中國大陸人民的標準對台灣人民執法」的意圖。大陸維權律師莫少平也認為,李明哲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囚5年,不排除有「殺一儆百」考量;該罪名與大陸憲法保障公民結社自由存在衝突,值得商榷。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在該案偵查審理過程中,大陸辦案機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辦案,嚴格依據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李明哲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有組織、有計劃、有行動,而台灣有些人無視事實,一味攻擊大陸,這才是對兩岸關係的嚴重傷害。李明哲所作所為是否危害大陸的安全與穩定,應該由大陸法律判定,而不是由台灣當局和一些政治組織的主觀偏見判定。他還稱,尊重彼此對發展道路和社會制度的選擇,這是兩岸之間發展關係的起碼底線。

他續指,大陸尊重台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但這並不意味著台灣方面可以把自己的政治理念強加給大陸,也不意味著台灣個別人打著「民主自由」的幌子就可以隨意觸犯大陸的法律。

馬曉光又說,由於歷史的原因,兩岸選擇了不同的發展道路。台灣社會在民進黨當局執政下情況如何,台灣民眾自有切身的感受和判斷。而大陸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

李妻稱以他為榮 要告到聯合國

李妻李凈瑜在宣判後發表聲明,指不心存幻想,會坦然面對,並稱「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宣判後,李凈瑜申請與丈夫會面,兩人談話不到3分鐘。李凈瑜告訴李明哲過去8個月所有救援行動,並囑丈夫「要勇敢」。返回酒店後,李淨瑜透過fb發表聲明,指「追求理想必須付出代價」。「我們不心存幻想,如今只是坦然面對,我們沒有權利抱怨。」她表示,「作為李明哲的妻子,我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接下來她會繼續採用文明國家對待政治良心犯的救援方式,如明年2月去聯合國繼續報告李明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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