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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起取消手機解鎖費 消費者轉台更自由

【明報專訊】明日起本地電信公司需要按加拿大廣播電視通訊委員會(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CRTC)指示,取消向消費者收取手提電話的「解鎖費」(unlocking fee)﹐消費者有權提前解除合約轉入其他電信公司。單在去年要求手機解鎖的加人逾94萬人,涉及解鎖費超過3770萬元。

電信公司以往額外徵收一個所謂的手機「解鎖費」(unlocking fee),費用可以達到50元。如果消費者拒絕支付﹐該手機無法被帶到其他電信公司繼續使用。

舊機免費解鎖 新機免鎖

CRTC發出指引﹐於明日(12月1日)起生效﹐消費者在終止與現有電信公司的合約轉而購買其他電信公司的服務時﹐原電信公司不可以向消費者徵收手機「解鎖費」(unlocking fee)。電信公司不可以再銷售「加鎖的」手機給消費者。

CRTC昨日回應查詢時指出,12月1日起生效的「無線運營服務條例」會有以下調整﹕

· 消費者有權要求其電信運營商給手機免費「解鎖」﹐不受12月1日前購買合約限制﹔

· 電信運營商提供的手機必須是免鎖的(unlocked)﹔

· 消費者可以在購買電信服務15個工作日有權無成本的取消購買合約﹐只要被使用的手機仍然屬於幾乎全新條件﹔

· 當消費者使用漫游和網絡服務超出他的套餐計劃時﹐比如漫游費超出計劃達到100元時﹐電信運營商有義務及時發短信提醒消費者﹐而不是故意忽略。

有華裔消費者提出,不用付手機「解鎖費」確實是更強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現今想出新款手機,出售舊手機時不用再為「解鎖費」而多付一筆,買家亦不用再問自己屬於那間電信公司。消費者帶機過另一間電信公司時亦不再受制。

CRTC表示﹐「消費者對於電信公司強行徵收手機『解鎖費』十分不滿。統計顯示﹐去年電信公司共接受了94.3萬個手機解鎖業務﹐向消費者收取了3770萬元的解鎖費﹐每筆平均50元的解鎖費對於普通消費者來說是一個經濟障礙﹐許多消費者不得不放棄轉投其他電信公司的打算﹐被迫接受自己不喜歡的電信服務。」

早在今年2月﹐CRTC召開聽證會﹐重新審核了約束消費者與電信公司的「無線運營服務條例」(Wireless Code)﹐重點解決了手機「解鎖費」(unlocking fee)問題。會上﹐Freedom等電信運營商主張完全取消「解鎖費」﹐而大的電信公司則以預防手機被盜為由只要求降低「解鎖費」收費標準。

CRTC最終通過了取消手機「解鎖費」(unlocking fee)的行業規定。時任的CRTC主席布雷斯(Jean-Pierre Blais)表示﹕「『無線運營服務條例』有助於規範市場﹐保護消費者利益﹐我們回應消費者投訴﹐對條例做出修改﹐我認為取消『解鎖費』更有利於市場競爭。」

對於CRTC取消手機「解鎖費」﹐一名經營手機解鎖業務的華裔店東表示﹕「我也聽說了這個新規﹐但不知道電信公司能不能執行。新規雖然影響了我的業務﹐但我還是理解的﹐CRTC這樣做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

另一間電信服務公司的華裔店員談到﹕「我知道新規下月開始實施﹐但我還沒有接到上面正式通知。」

CRTC最後還提醒消費者﹐如果你認為電信公司收費不合理﹐首先直接找電信公司解決﹐如果問題無法解決﹐可以向CRTC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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