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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小圖)涉嫌在35年前五度非禮一名女生,昨日被捕後遭黑布蒙頭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郭慶輝攝、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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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事發30多年 康橋前院長張健華控5非禮罪

【明報專訊】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於30多年前在一間學校任導師時非禮一名女生。張健華昨早在街上被警方拘捕,下午隨即押上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5項非禮罪名,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再提訊,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將案件轉至區域法院審理。

時任學校導師 事主當年7至11歲

前院長張健華(56歲),報稱現時在廚房任職清潔工人,被控的5項非禮罪指他於1982年至1986年間,在香港某學校的圖書館、6樓樓梯間、康樂室、及學校舉辦的烏溪沙3日夏令營中,共5次非禮女子X。據悉,案發時X年約7至11歲,而被告是其學校的導師。控方在庭上透露,案件共兩名控方證人,包括事主及一名案發時的學校社工。

裁判官批准張健華以現金1萬元保釋,其他條件包括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每星期3次到荃灣警署報到、住在報稱的地址,及不得到涉案學校。張在案件提訊完畢兩小時後,在法院大堂徘徊約15分鐘,才由親友陪同離開法院,其間雙手高舉外套並戴口罩,遮擋記者鏡頭。

警方曾在去年11月表示,接獲一名41歲女子報案,稱她在30多年前在港島區一小學就讀時遭一名男子非禮,警方當時就案件拘捕了張健華。

張健華於2014年離任「康橋之家」院長一職。社會福利署在2016年尾撤銷「康橋之家」的豁免證明書,因院舍未能在限期內,完全符合社署發出的糾正指示內的規定,且在管理及營運方面,仍違反實務守則的規定及未能持續改善,成為《殘疾人士院舍條例》在2011年生效以來首間被撤銷牌照的院舍。

【案件編號:ESCC33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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