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8.17
    星期五

非禮強姦女兒 獸父囚14年半

[2018.08.17] 發表

【明報專訊】曬相店店東自女兒12歲起便多次在家中非禮她,其後更變本加厲,強姦當時15歲的女兒。女兒啞忍多年,去年終於向社工告發。店東昨就強姦、非禮、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等共6宗罪,被判囚14年半。法官直斥店東行為令人髮指,視女兒為「性玩物」。事主在創傷報告中表示不欲父親入獄,又形容被告是個不錯的父親。

陪審員被指公開場合討論案件

法官黃崇厚判刑前特別指出,法庭收到投訴信,指本案其中一名陪審員在審訊期間於公開場合討論案件,法官決定把事件轉交律政司。律政司表示正嚴肅跟進事件,但不適宜在現階段透露具體詳情。

法官判刑時表示,59歲被告入獄,令事主家庭失去經濟支柱,事主亦同時失去父親。但被告在5年間多次侵犯事主,侵犯程度更變本加厲,由非禮演變成強姦,行為令人髮指。事主被強姦時正值身心發展的重要時期,被告的行為令她身心受創、人格發展受影響,法官直斥被告視女兒為「性玩物」。

法官斥被告視女兒為「性玩物」

法官又指出,被告否認最嚴重的強姦罪,令事主需上庭指證父親,事主因而感到難以啟齒,承受嚴重的心理壓力。法官又斥責被告沒有盡父親的責任保護女兒,反而侵犯她,令事主受到折磨、困擾;事主在網上看到被告遭辱罵,亦十分難受。法官稱法庭有責任保護心智未成熟的兒童,因此必須予以嚴懲。而被告毫無丁點悔意,更在開審前欲推翻4項早前承認的控罪,遂作以上裁決。

辯方求情時稱,事主的創傷報告顯示,她不欲父親入獄,形容被告是不錯的父親,懷念父親對她的關懷。辯方續指出,被告沒有使用恐嚇手段,亦沒有向事主施予暴力,只是把陽具輕微插入事主私處,在事主喊痛時便停止行為。

【案件編號︰HCCC444/2017】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9歲女童於2015年與胞姊途經粉嶺樓回家時,遭一隻約1米長的秋田犬追咬,使臉和膊頭等身體多處受傷並留下永久疤痕,令她變得懼怕所有... 詳情
市民認出報料 店主跟蹤報警  同衣著再現旺角 雌雄賊落網
【明報專訊】一對雌雄賊早前在旺角偷竊手機配件,事發片段被人放上網,當中一名正在吸煙的孕婦為偷竊男子「睇水」。二人犯案兩日後,身穿同樣衣物出現... 詳情
【明報專訊】中學文憑試(DSE)上周公布成績覆核結果,324名考生根據覆核成績向大學聯招遞交重新考慮入學申請。昨日聯招發布覆核的派位結果,約... 詳情
【明報專訊】物業發展商董事涉串謀兩名退休人士,向大埔荔枝山村村代表提供60萬元,要求對方撤回及答應不會向地政總署提出反對興建丁屋的意見。涉事... 詳情
副康文署長暫任西九故宮館長
【明報專訊】西九的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下稱故宮館)料2022年落成,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昨宣布委任康文署副署長(文化)吳志華為暫任館長,9月10...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6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