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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第一號」合約擬定者:昔港律師不可缺 今可完全繞過

【明報專訊】1979年,中國沒有市場經濟、沒有私人公司,也就沒有股份的概念。「基本上是和他們從頭解釋。」當年有參與「北京航空食品公司」合約的律師馮美儀說,「當時香港律師是不可或缺……現在,外國公司進內地市場,可以完全bypass(繞過)我們。」

當年20出頭,馮美儀跟隨師父黃允熙,以法律顧問身分與美心伍家一同赴京,草擬中共統治中國下的第一份中外合資合約。「當時出面是師父,大部分工作是我做。」馮美儀說,當時中國沒有私營企業,也就沒有所謂「股份」制度,因此把香港的《公司法》逐條翻譯及解釋,「我們的條文是英文,要翻譯成中文,但香港的中文又不是他們的中文」。盡量解釋,但有些概念難以言傳,「香港人明白『折舊』,但對他們來說,是完全沒有的概念」。「001」的誕生,「讓以後的中外合資合同,有了可依的基礎」。

馮美儀現時律師行的簡介是「為客戶提供中國業務相關的法律諮詢逾40年」,見盡中國40年間走向資本化、市場規範化,「他們的律師也專業了,做商業的尤為出色」。

馮美儀說,在改革開放初期10至20年,外資公司要進入內地市場,香港律師是不二之選,但現今「內地市場早有與外商接觸的律師,甚至不少內地律師行也聘請了外國人,和外資更同聲同氣,可以完全bypass(繞過)我們」。

(改革開放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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