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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職消防總隊目邱少明安葬浩園,其胞姊作供時曾說,寧願要活生生的胞弟。(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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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會否向政府索償,死者邱少明的胞姊(圖)於裁決後表示,留待遺孀決定。(丘萃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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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墮崖殉職消防裁死於意外 官:行山客不負責任 代價太大

【明報專訊】消防總隊目邱少明前年在馬鞍山吊手岩拯救一對被困情侶時墮崖殉職一案,死因庭昨裁定死者死於意外,死因是創傷性頭部受傷,連帶血液進入氣道致死。裁判官寄語行山人士,行山本是很好的活動,但不要抱住「自己做事不需他人負責的心態」,而不注重安全,結果令家人擔心,通知救援人員前往搜救。今次事件因他們的不負責任行為令服務多年的消防員死亡,「代價實在太大」。

死者邱少明(終年50歲)的遺孀劉靜瑜、死者兩名胞姊和岳母昨到庭旁聽,遺孀聞裁決後以紙巾拭淚,其中一名胞姊散庭後大聲痛哭。另一名胞姊則向傳媒表示「辛苦大家」,是否進一步索償則留待遺孀決定。家屬在裁決後,成功向法庭取回死者殉職當日所穿的鞋和頭盔。

繼續救援是集體決定無不妥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於裁決時指出,雖然家屬質疑消防的編制人手、裝備、延遲救援,但綜合供辭,案發時死者是接受過基礎拯救訓練的特種救援隊隊員,同隊中有5名高空拯救專隊成員,天氣欠佳下繼續救援是集體決定,安排並無不妥。至於搜救時應否用繩固定身體,應由消防員個人和集體決定。

倡添行山鞋霧燈頭盔

裁判官續說,當同僚發現死者,不停為他做心外壓,「只是無辦法的最好辦法」,所以消防的編制人手和使用裝備方面沒有不妥,但留意到死者鞋底的坑紋不深,建議若只涉及攀山拯救行動,應為前線消防員添置專用行山鞋,提供多一個選擇;以及在大霧環境搜救時使用霧燈頭盔。

裁判官亦裁定死者因創傷性頭部受傷,連帶血液進入氣道致死,相信邱是在吊手岩位置的懸空石塊邊緣踏空墮崖,墮下後因頭部撞擊,迅速陷入昏迷,並在不久後死亡。

裁判官指出,行山本是很好的活動,若行山客經驗欠奉和裝備不足,卻選擇困難或不可前行路段,對其自身和拯救人員都構成危險,並寄語行山客,不要抱住「自己做洐艭搨n人]負責心態」,希望不再有救援人員傷亡,指今次行山客行為,令服務多年的消防員死亡,「代價實在太大」。

消防:重視保護裝備 適時檢討

消防處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表示,向邱少明的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深感哀痛;處方重視前線人員的保護裝備,不時檢視現行裝備的效能,並留意市場上相關裝備的發展及國際標準更新的情G,適時檢討及引入合適的裝備。

案情指34歲休班警員溫祖榮偕同女友行山,於2017年3月21日下午6時許,報警稱在吊手岩附近被困。死者邱少明於3月22日凌晨1時許到場增援,搜救至凌晨5時10分墮崖,並於同日送往醫院救治,下午4時17分宣告死亡。溫祖榮在庭上供稱,迷路前曾看見指示牌寫有「懸崖危險,切勿前進」,但仍然前進,並承認高估自己能力。

【案件編號:CCDI-5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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