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2.28
    星期六

纏訟近4年指屬政治領域
韓慰安婦協議違憲上訴駁回

[2019.12.28] 發表
李容洙(中)等3名尚在人世的韓國前慰安婦阿嬤,2016年11月離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美聯社檔案照)

【明報專訊】經3年9個月審理,韓國憲法法院27日就前總統朴槿惠政府和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政府,於2015年12月達成的韓籍慰安婦問題協議做出判決,認為其乃「政治協議」、「屬於政治領域」,並非違憲審查的對象,因此駁回、不予審查,即並未宣告該協議合憲或違憲;韓國外交部隨即聲明表示尊重判決。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在該判決出爐前強調,日方正誠實履行該協議,將持續要求韓國政府落實。

憲法法院9名法官一致認為,該協議雖是國與國間的「正式約定」,卻非具法律拘束力的國際條約,因該協議未正式完成條約所需的正式程序,即日、韓兩國的國會通過或內閣會議議決,難以認為前慰安婦對日方的賠償請求權等基本權利,或韓國政府對這些受害者提供外交保護的權力,有遭侵害的可能。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道,日本外務省官員表示,沒有立場評論外國司法機關的裁決,但政府今後將持續要求韓國落實該協議的立場不變。日本時事通信社報道,憲法法院雖駁回聲請,但仍否定該協議具法律拘束力,仍可能引發對慰安婦問題抱持「已獲得最終解決」的日方反彈。韓國朝鮮日報則引述專家報道,日韓當前爭端不會因判決惡化。

日韓在2015年達成雙方均同意的「最終、不可逆」地解決慰安婦問題的協議。根據該協議,日本政府一次性地提供10億日圓予韓國政府設立的「和解與治癒基金會」,再由該基金會向前慰安婦發放撫慰金。

惟2016年3月,29名尚在人世的前慰安婦及12名已故前慰安婦的家人,由韓國「為了民主社會的律師協會」聲請憲法法院做違憲審查。韓國總統文在寅2017年5月上台後,指稱該協議有「嚴重瑕疵」,今年7月已將前述基金會解散,準備將10億日圓歸還日方,改由「女性家族部」編列預算。日方則抗議此舉,認為違反該協議。

更多國際要聞
亞洲航空一架於周三聖誕節當日從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飛香港的客機,於飛行途中有乘客的外置充電器(尿袋)發生爆炸,需緊急降落越南胡志明市的新山一國... 詳情
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所屬的利庫德集團周四(26日)舉行黨內選舉,並於周五宣布內塔尼亞胡以72.5%得票輕鬆擊敗前內政部長薩爾(Gideon ...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9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