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處列禁地 涵3酒店「臨時駐地」
【明報專訊】政府昨日刊憲將中央駐港國安公署佔用的6處地方列為「禁地」(見表),即時生效,當中紅磡暢通道維景酒店,以及南昌公園側的海輝道與深旺道交界用地,是外界首度知悉由公署使用,後者在興建中的國安公署永久辦事處對面。記者昨到紅磡及北角靠近民居的「禁地」觀察,均見警員及警車駐守,其中原址為北角城市花園酒店的大門入口處貼有藍底白字「禁地 禁止進入」字句,酒店外圍及一帶馬路則未見張貼相關公告。
永久辦公室「臨時建築辦」亦納入
翻查資料,警方2020年向區議會稱,海輝道與深旺道交界用地自1996年起撥給警方,作為西九龍警區總部及大角嘴分區警署。當局至今未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相關撥款。根據2024/25年度立法會文件,當局曾預期該地的小型規模勘探於2032年下半年完成。保安局及律政司在立法會文件提及,該處為國安公署永久辦公室地盤「相關的臨時建築辦事處」。
至於紅磡維景酒店,中旅集團去年1月舉行落成典禮,並公布同年2月中開業,可提供536間客房;去年4月借出房間給受華豐大廈火災影響的居民短暫入住。
另外4處禁地包括前身為銅鑼灣維景酒店的國安公署臨時總部、西營盤前港島太平洋酒店、北角前城市花園酒店,以及海帆道國安公署永久辦事處地盤。除銅鑼灣的臨時總部,政府文件提到3間酒店為「臨時駐地」。根據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4間酒店續持有酒店牌照或有續期。
政府文件:不涉民居 不擾周邊
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禁地範圍均是公署單獨佔用的履職場所,不涉私人民居,不會對周邊社區造成不合理影響,特區政府會在禁地範圍設告示。根據《維護國安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查察、從上方或下方越過、進入或接達禁地,包括遙距方式,均屬違法,可判監兩年。指明人員包括警員及警衛可命令任何人停止上述作為及離開等,違者可判監兩年。
附近無公告 街坊未聞
記者昨在場所見,紅磡維景酒店外人煙罕至,北角前城市花園酒店外則人來人往。北角街坊黎太說,不知道政府宣布附近酒店為禁地,而酒店前道路有不少居民使用,大門前避車處也有不少車輛落客或落貨,憂日後泊車會較「敏感」,但暫未見對生活不便。在紅磡維景酒店附近紅菱街寵物公園放狗的居民張小姐及陳小姐也說,不清楚附近有禁地,平時不會走到該處,認為禁地範圍對她們無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