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福局私隱署商討 不改法例框架推行 緊急支援高危照顧者 研介入不必同意
【明報專訊】牛頭角樂華北h日前揭發幼童伴屍事件,40歲母猝逝遺下一名3歲女兒。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昨(24日)稱,對事件表示感到遺憾和痛心;又指當局就識別高危照顧者,正與私隱專員公署商討,冀不改動法例的框架下,可在某些緊急情G下毋須受助人同意,「直接容許我們去找他們」,並透露目前與公署討論有「良好進展」。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認為,應先做「自願性」高危照顧者名冊,不修改法例下認為當局的做法或有技術上困難,毋須「第一步走這一步」。
稱女童伴屍案不涉高危照顧者 審視日後是否涵蓋該類案例
何啟明昨出席青協舉辦的「好義配」義工嘉許頒獎禮後,被傳媒問到伴屍案回應及會否盡快牽頭建立高危照顧者名冊,他表示該個案不屬高危照顧者,因為一般來說高危可能是指「以老護殘」或「以老護老」個案,而死者正值盛年,家人亦在附近居住,但會審視日後會否「包括這類型的案例」。他續稱,學校社工已跟進,社署亦正聯絡家屬,了解可如何提供協助。
何表示,以往相關資料庫或需受助人主動同意服務機構接觸他們,「隱形個案」通常不會同意,但涉及一些有性命危險的個案,現行方法未必能幫助他們,望有確實框架後,再向社會公布高危資料庫的具體做法,讓相關服務可及時介入並提供協助。
狄志遠倡先列自願名單
強行介入 事主家人或有意見
狄志遠回應稱,何提到的相關議題探討已久,冀盡快有方法蒐集高危家庭或照顧者的資料。狄又認為社署、社福機構及醫院等都有名單,為高危照顧者到醫院看病或到社福機構尋求幫助,「都願意讓人幫助」,如據此製自願名單,毋須修改法例。
針對何提及的方案,狄志遠則認為第一步應「自然一點」,因覺得很多人都願接受相關服務,如當局「第一件事就說不用你同意就做」,即使當事人無意見,家人也可能對此有意見,造成政策推行難處,在法律上或有「技術性的問題」。如政府認為有需要推行相關措施,亦可考慮先推自願名單,先易後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