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長:覆核無關行業 有不滿可上訴
【明報專訊】記協早前表示多間傳媒機構及記者被稅務局查稅,稅務局長陳施維昨日回應稱不評論個案,重申當局不會就特別的行業決定是否覆核或審計,亦不會對特定人士有特別處理,納稅人有權就評稅提出反對,當局審視資料後若發現屬實,便會修正評稅,不滿最終評稅者,亦可向上訴委員會或法院上訴。
根據記協公布,至少8間新聞機構和20名新聞工作者或其家人被查稅,並要求他們預繳高額暫繳稅,共約170萬元;亦有被要求繳交不屬本人的商業登記證所涉稅款。陳施維昨出席香港稅務學會舉辦的「稅務智趣日」後見傳媒,表示制度對任何納稅人均一致,當局評稅秉持公平、公正、公開,按法例處理,強調「絕對不會」就特別行業或特別背景者做稅務審核,「所有納稅人都有機會被邀請做稅務審核」。
稱審核關聯者非不常見
陳稱,當局審核和覆核稅務的過程涉不同程序,過程會有估算,但估算不是最終評稅,市民毋須擔心「估算是多了或者少了」,經精確審查和評估後,「他真的不需要交稅的話,我們是不會收他的稅」。
對於記協主席鄭嘉如引述稅局職員稱,估算稅額因臨近7年追溯期限而「寫住先」,陳回應稱法例確有評稅期限,當局一般會在時限前發「保障性評稅」,旨在確保稅局若發現納稅人短報時可收回稅款。至於審查家人稅項是否常見,陳稱審核過程多牽涉與納稅人有關聯的人,做法並非不常見。
稅務學會不信針對特定職業
香港稅務學會長石詠文向本報稱,不清楚高估稅款個案細節,而薪俸稅除以僱主申報的支薪紀錄為基礎外,納稅人在港提供服務取得報酬亦需報稅,不排除有關人士亦提供服務、有經營所得或有其他收入。
石不認為稅局因應特定職業核稅,「可能是同一個行業的朋友都面對這些問題」,而誤以為該界別被針對,而稅局要求補充資料做法常見。對於稅局被質疑安插不屬本人的商業登記號碼,她稱「在行政上不應該出現這些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