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文大樓兩次火災淪廢墟遭強拆
華裔業主夫婦被追討160萬清拆費 兩人不服入稟法院遭駁回
【明報專訊】溫哥華快樂山(Mount Pleasant)一棟柏文大樓在連續兩次火災淪為廢墟後遭強行清拆,涉事華裔業主夫婦被市府追討高達160萬元費用,兩人不服興訟敗訴。
位於東10街(E. 10th Ave.)414號的3層高柏文大樓,於2023年7月發生大火,導致70多名低收入租戶流離失所,樓宇則嚴重受損,儘管建築框架部分得以保留,但房屋結構處於不安全狀態。為了防止該物業引發安全隱患,消防部門曾勒令任姓業主(Ren,譯音)和其姓嚴的妻子(Yan,譯音)封鎖建築及安排24小時保安巡邏,以防任何人在建築物內活動,但後來發現業主未有執行有關指令,樓宇長期處於半開放狀態,多次被發現有流浪漢出入。
一年多後,這片廢墟再度發生火,火勢徹底推毀建築結構並引發更嚴重安全隱患,最終被市府下令清拆。該對業主夫婦因管理不善,被控違反市府附例被定罪,並遭判處3.75萬元罰款。
檢方在庭上強調,業主對物業放任不理是導致第二場火災的罪魁禍首,而主審法官馬克杜姆(Zahid Makhdoom)判刑時直言,類似情況曾導致其他地區有人葬身火海,擁有建築物者若罔顧他人生命安全與健康,應予以嚴厲譴責甚至考慮刑責。
不過,該對業主夫婦堅稱自己同樣是受害者,他們將第一場大火歸咎於一名燃點蠟燭的租客,並稱自己在物業管理中付出大量心血,更將大樓視作親骨肉般愛護,卻換來誤解和批評。兩人至今仍未繳付有關罰款,市府則追加160萬元安全防護和清拆費用,並將有關費用加入業主的地稅帳單。
該對夫婦不滿有關做法,並於本月初入稟卑詩最高法院,要求撤銷該筆160萬元費用。法院最終駁回其臨時禁令申請。兩人堅拒支付罰款,並申請禁制令,兩人更宣稱將訴諸市議會、市長、市政申訴專員甚至卑詩城鎮事務廳逐級申訴,誓要討回公道。
在先前罰款尚未繳付的情況下,溫市府再度對該對業主夫婦提出新指控,稱2人違反消防命令,對公共安全構成持續威脅;但嚴氏指出,自己在事件中受到市府和消防部門的不公平對待,並指摘對方在程序上存在「嚴重不當」和「官僚主義」。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該對業主夫婦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訴訟時,仍重覆使用已被法官馬克杜姆駁回的辯護理由,試圖避免支付清拆費用。
市府表示已按法律將清拆通知書送至業主登記地址——正是遭焚毀的公寓,而非夫婦目前居住的價值390萬元西溫豪宅。嚴氏稱從未收到拆屋指令,直至今年3月市府發電郵通知後才得悉事件。
雖然兩人多次表明自己才是火災「受害者」,但檢控官認為他們一再忽視責任,並指兩人另有物業也曾發生嚴重火警,他們位於本那比的一楝柏文分於2009年和2013年兩度發生火警,造成100多名租客被迫撤遷。市府曾發出多次違例通知,目前仍持續監察該地維護情況。
該筆160萬元費用尚未繳付,該對業主夫婦聲稱收入有限,故法院已將付款的最後限期延至今年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