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女兒變情敵行兇 精神病婦誤殺判醫院令
【明報專訊】黃大仙慈正h2021年發生倫常命案,一名精神分裂50歲女保安用切肉叉刺向24歲女兒腹部。救護員到場,看見女保安坐在女兒身上,說「佢今日一定要死」,女兒送院傷重不治。女保安早前獲控方接納「減責神志失常」為由,承認一項誤殺罪。辯方力陳應該判處被告監禁,惟法官指最新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的病識感低、對病情控制弱且有暴力傾向,最終接納醫生建議,判處被告接受無限期醫院令。
報告指被告病識感低 有病發風險
被告楊樂英(現50歲)聞判後大叫「個個都恰我」並雙腿癱軟,需由女懲教人員帶返臨時囚室。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12月7日誤殺事主陳連琴。
法官郭啟安判刑稱,被告生於內地,她1997年誕下事主,翌年誕下幼子,兩子女同母異父。被告與兒子的生父結婚後,與兩名子女先後取得居港權,後與丈夫離婚。被告2018年起任職保安,與上司發展戀人關係。案發時被告認為上司與事主發生性關係。
求情稱感愧疚心碎
郭官引述辯方的求情,提及被告感到愧疚,餘生會為事主喪命而感覺心碎,被告亦認為她接受有規律治療後,病情已得到改善。辯方冀法庭判處監禁,指被告自2021年起還押,本案司法程序出現長時間延誤。
惟郭官指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兩份最新精神科報告,決定是否適合判醫院令。綜合兩份精神科報告,醫生認為被告雖然自覺有能力重投社會,但是被告的病識感低,導致她對病情控制弱及反覆病發,被告仍處於事主奪去她情人的幻覺中。郭官指出,報告顯示被告的精神狀況需要接受長期監管,故判無限期醫院令。
案情指2021年12月6日凌晨約3時,鄰居聽到有女子大叫救命及走開,另一女子大叫「賤人」。另一鄰居聽到求救開門,發現裸體的事主身處走廊,並要求她報警,走廊有一灘血,其後持刀的被告從住所步出,鄰居受驚關門報警。
警方到場拘捕被告,被告語無倫次,並稱同事已與事主在一起,「佢想害死我個仔,有人詐騙呃晒我蠵」。事主入院後被發現長約30厘米的切肉叉幾乎全插入腹部,翌日不治。驗屍報告顯示,事主死因是腹部刺傷,以及主動脈及下腔靜脈失血、腸缺血。
【案件編號:HCA 15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