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指引2019修改後 物流署逾八成用評分制
【明報專訊】政府2019年修改採購指引,鼓勵部門採用評分制,但物流署於「冒牌水」風波棄用評分制,引起關注。根據物流署向本報提供數據,除2019年外,署方2020至2024年間逾八成貨品公開採購均採用評分制(見表);單計重複採購貨品,除2020年及2022年採用評分制的採購分別為79%及78%外,其餘年份都超過八成。
2021年10月至2024年9月底的3年間,其他政策局或部門向物流署報告無採用評分制的公開招標,分別為27次、22次及29次,每年涉5至7個部門不等。
執行或變樣 謝偉俊倡審計亦檢討指引
立法會帳委會副主席謝偉俊說,制度歸制度,執行時卻可能是另一件事,在政府面對財政壓力或政治正確下,可能偏重內地供應商。他建議,審計署調查時一併檢討指引及抽查,不要等「爆煲」才跟進。
物流署表示,政府採購政策一直是質素先行,確保採購貨品符合部門要求、物有所值和公帑用得其所,政府部門採購時會因應貨品性質及市場供應等因素,決定招標要求及評審方法,包括是否採用評分制。署方說,無論是否採用評分,部門必先審視標書是否符合指定技術要求,才考慮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