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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昔日明報]
 團友暴斃事件 導遊認冒名帶團

【明報專訊】前乒乓國手陳佑銘2010年跟團來港旅遊,與女導遊在珠寶店爭執,其後心臟病發死亡,女導遊後來被揭冒認有牌導遊,她昨承認欺詐罪。辯方指被告是「悲哀的一群」,當日或用了過激言辭,但絕無強迫遊客購物,裁判官指監禁無可避免,被告還押候判。

無牌帶20團掙4.1萬佣金

案情指女被告鄭學光(48歲)於2010年4月7日經介紹下到「永盛旅遊」當導遊,旅行社要求她提供全名和導遊證編號,她以短訊回覆「鄭應麗 TG09000」。同年5月21日,被告以香港導遊身分帶內地旅行團,自稱「鄭小冰」。翌日,被告帶團友到珠寶店,與團友龍建英和其丈夫陳佑銘爭執,陳心臟病發死亡。龍向旅遊業議會投訴,議會向導遊證「TG09000」的真正持有人鄭應麗查詢,她否認曾帶該團,亦不認識被告,警方接手調查。旅遊業議會確認被告並非註冊導遊。2010年4月至5月,被告帶了20團,其間帶遊客到商店購物,共掙取逾4.1萬元佣金。

否認強迫遊客購物

辯方求情稱,旅議會為確保導遊質素,2004年推出導遊核證制度,但無導遊證並非刑事罪行。被告曾修讀導遊課程,但部分考試不及格後沒重考。辯方形容導遊是「悲哀的一群」,因導遊無底薪,靠帶遊客到商店購物,「拆帳」6%作收入,導遊亦要自付車租,故被告實際只掙取1萬多元。

辯方又稱,被告沒強迫旅客購物,僅要求遊客要在某段時間留在店內,當日她或用了過激言辭,已自覺影響香港形象,十分後悔。暫委裁判官王國豪指監禁無可避免,下令將被告還押至本月17日,索閱背景等報告後判刑。

【案件編號:KCCC198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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