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襲警案播片 警稱難辨 官﹕見到你喎

[2015.07.22] 發表
聲稱被摑面的警員賴建鋒(圖)昨被指其庭上證供與其警察記事簿的紀錄不相同,賴解釋指他在記事簿記錄時「寫錯驉v。裁判官追問賴不更正記事簿的原因,賴回答稱:「無位改返。」(王丹麟攝)

【明報專訊】程式員被指於去年10月17日佔旺期間在旺角掌摑及推撞兩名警員,被控兩項襲警罪昨受審。辯方於庭上播放現場片段,聲稱被推的警員多次堅稱從片段中認不到自己,裁判官反問警員:「我見到你個樣喎,你認唔到自己?」

程式員張德全(29歲)否認兩項襲警罪。涉受襲警員陳東安供稱,案發當晚,彌敦道近豉油街的行人路聚集近200人,陳目睹張推倒鐵馬,遂上前接近張,並用左手捉荓i的右手,張則以左手推向陳的右膊,陳便以雙手捉荓i的手。陳將張帶走期間,兩人倒地,另一警員賴建鋒上前協助制服張。陳與賴將張帶上車,張在警車上用右手反手掌摑賴的右面。陳在辯方盤問下承認,沒有在口供紙上提及他用左手捉茬Q告右手的情節。

警員賴建鋒(圖)則在庭上供稱,當日只看到張用手推陳的膊頭,但看不到是哪隻手,也沒有看到陳在被推前與張有身體接觸。辯方向賴指出,賴於案發翌日在其警察記事簿上記下,看到陳以左手捉荓i的右手,又看到張以左手推向陳的膊頭,與賴在庭上的供辭明顯不同。賴在控方覆問時解釋,當日在記事簿上「寫錯驉v,事實上他並沒有看到張用哪隻手推陳,直至撰寫口供紙才發現「寫錯」一事。裁判官立即質問賴不及時更正其記事簿的原因,賴回答:「無位改返。」

記事不同供辭 警稱寫錯無位改

辯方於庭上播放現場片段,指出影片能夠顯示陳對張從後「箍頸」,另一名警員將張推到地上,又有一名警員用圓形透明盾牌壓向張心口,但陳均表示不知道。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下月3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13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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