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推行醫助死亡服務
聯邦法例未通過 各省自訂準則

[2016.06.07] 發表
卑詩衛生廳長萊克期望醫助死法例盡速通過。

【明報專訊】加拿大最高法院給聯邦政府就醫助死亡立例的期限已過,卑詩政府與本省醫生指會合作制訂一套標準以保障病人。在安省,省長韋恩(Kathleen Wynne)周一說﹐聯邦政府仍未實施醫助死亡法例﹐安省重症病人現在不必上法庭申請醫助死亡﹐可以要求醫生施藥﹐幫助他們了結性命﹐省府免費提供藥物。

卑詩內外科醫生學會(BC College of Physicians and Surgeons)行政總裁奧特爾醫生(Heidi Oetter)指這套標準是按加拿大最高法院裁決列出的條件而制定,與反映醫生在道德和專業上期望的政策類似。她並指當聯邦政府的新法例生效後,標準或會改動。

卑詩衛生廳長萊克(Terry Lake)發表聲明,指他期望有關法例能在參議院盡快獲得通過,讓這項服務在全國統一推行。政府將會指令轄下每個衛生局就醫助死委任一名協調人員。

奧特爾稱按學會的標準,不想提供醫助死服務的醫生,仍需給病人提供足夠的資料。若醫生沒有按照學會的標準而行,他們會被投訴,甚至被調查和紀律處分。

在安省,省長韋恩指出﹐安省政府與安省內外科醫生會( Ontario College of Physicians and Surgeons)聯手﹐備妥相關準則﹐一面等候聯邦政府醫助死亡新例﹐查看規章有無必要更新。她說﹐病人仍需透過家庭醫生﹐但不用入稟法庭「申請醫助死亡服務」。

但安省衛生廳長賀施金(Dr Eric Hoskins) 和司法廳長梅樂爾(Madeleine Meilleur)說﹐在聯邦政府通過醫助死亡法案前﹐病人家屬和醫生最好向法庭申請許可。

賀施金說﹕「我們建議﹐在聯邦政府實施特定法規前﹐病人家屬和醫療人員向法院體系申請﹐要求援助。」

梅樂爾說﹕「要確保程序符合最高法院判令﹐醫療人員的監管機構建議他們向高等法院申請。醫生要向法庭證明﹐病人的能力達到最高法院的標準。」梅樂爾不能確定﹐人們向法庭申請醫助死需時多久﹐但說過去6個月的醫助死亡申請個案都有快速處理。

安省設立醫生轉介服務﹐醫生不願意或無法提供醫助死亡服務﹐可將病人轉介給願意提供這種服務的醫生。安省政府也會確保﹐病人尋求醫助死亡﹐不必自付藥費。

賀施金說﹕「從今天起﹐我們向安省居民提供那些藥物﹐不收取費用。」

加拿大最高法院設定周一最後期限﹐聯邦政府推行醫助死亡新法﹐但自由黨政府法案仍在參議院審議。

最高法院去年推翻醫助死亡禁令﹐說它侵犯憲章的生命、自由及個人安定生活權利。

賀施金也催促聯邦政府﹐迅速通過醫助死亡法例﹐盡快建立全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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