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GoGoVan伺機搶車 兩無業男認17罪
【明報專訊】兩名無業青年電召「GoGoVan」,趁貨車司機上貨,登上司機位把車駛走,並盜去車上財物。兩人其後又兩度訛稱有意買車,試車後把車駛走。二人昨在區院承認盜竊、無牌駕駛、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等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3日判刑,其間二人還押。
另兩稱試車 偷車轉售
兩名被告王錦城(25歲)和陳傑瑛(23歲)分別承認12項和5項控罪。根據案情,兩被告於去年10月29日以電話應用程式「GoGoVan」通知輕型客貨車司機到打鼓嶺坪輋路載貨,趁司機在車尾搬貨時把車駛走,二人欲出售貨車,但乏人問津,終將貨車棄置。警方同日下午在打鼓嶺找回失車,司機檢查後發現車上3部電話、錢包及車匙等總值約1.6萬元的財物被偷去。
兩被告其後又在網上向車行表示有興趣購買一輛價值10萬元的平治私家車,相約對方於去年11月8日在港鐵錦上路站附近試車。試車後首被告訛稱有意購買,趁職員下車時把車駛走。此外,兩被告在去年11月24日再用類似手法偷去另一輛價值18萬元的平治私家車。首被告其後在路邊清洗該車,準備把車轉售時被捕。
【案件編號:DCCC2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