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未做好香港中央橋樑

[2016.11.05] 發表

表明參選特首的退休法官胡國興談及人大釋法事件時表示,特首梁振英沒做好香港和中央之間的橋樑角色,又批評梁沒需要以其名義就青年新政議員宣誓爭議提出司法覆核。

胡國興周六早出席港台節目,被問到若他是特首會如何回應處理釋法,胡官稱特首是香港市民的代表,亦要執行中央政府就基本法條文的指示,要有效表達雙方意見,例如向市民解釋不可分裂國家,相反亦要向中央解釋香港擁有言論自由。

他說,「一國」和「兩制」並無衝突,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和「一國」亦無衝突,基本法中唯一保障中央的只有第23條,即不准分裂國家,香港須要訂立法律令分裂國家定為罪行。

至於梁振英是否沒做好橋樑角色、未做好解釋工作,胡官稱「我覺得係」,又指梁振英以自己的名義提出有關宣誓風波的司法覆核,在法律上是完全沒有需要,因為律政司是代表香港政府的最高法律負責人,由律政司具名提出就不需要特首出名。

他說,香港大多數市民覺得此時釋法會對香港法治精神和司法獨立造成衝擊,但根據基本法第158條,釋法是人大常委會的權力,人大對基本法條文有最終解釋權,並非違法。

不過,他亦指這樣做「唔好睇,嚇驚人,但佢有權鵅v,他呼籲當局「有權唔好使到盡,唔好行使咁多,香港人就安樂齱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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