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令起底 設計師轉載警資料緩刑
【明報專訊】高等法院早前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不法披露警員及家人的個人資料,昨首次處理被控民事藐視法庭的案件。39歲平面及珠寶設計師遭警方發現在facebook披露警員資料,她其後承認有關責任,判囚28天,緩刑12個月,並支付3萬元訟費。法官提醒,若日後再有人干犯禁制令,或需即時監禁。
求情稱受周梓樂離世影響
原告為律政司,被告為陳藹柔(39歲)。高院於去年10月25日頒下禁令,禁止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
代表律政司長的大律師何卓衡表示,禁制令目的為捍衛法治,與一般民事藐視法庭性質不同,「起底」亦對社會帶來嚴重後果,建議判處監禁式刑罰,以向社會發出清晰信息,同時要求被告支付近36萬元的彌償訟費。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則稱,被告在最早階段承認責任,當時情緒受科大學生周梓樂離世的消息影響,建議判守行為或罰款。
高院法官高浩文判刑時表示,言論自由不包括恐嚇和騷擾,形容「起底」行為構成妨擾,甚至在社會造成寒蟬效應,令部分人因懼怕被「起底」而噤聲,量刑起點應為即時監禁。高官又說,被告未經深思熟慮做出涉案行為,形容網上作為可對現實世界構成實際影響,甚至對他人構成實際滋擾。
官:再有犯者或即囚
但高官接納被告有真誠悔意,是次只涉轉載行為,事後亦即時刪去有關帖文,被告財政狀G亦難以承擔高昂訟費,遂判處緩刑,並支付3萬元訟費。高官並提醒日後再有人干犯禁制令,可能需面對即時監禁。
警員住安全屋3月 外出被咒罵
案情指出,涉事警員在通訊軟件Telegram「老豆搵仔」頻道中,發現自己、妻子和父母的個人資料被「起底」,當中包括手機號碼、社交媒體帳號、結婚日期和場地等。涉事警員擔心人身安全受影響,而他與妻子每日最少收到20個滋擾電話,二人心理和情緒受困擾,曾入住安全屋3個月,妻子更有失眠問題。警員的個人資料曾被用於登記器官捐贈和綠色殯葬,以及被寫在停車場的牆上,他外出時亦被店員認出,被罵「黑警全家落地獄」。
警方去年11月5日發現,被告同日在個人facebook帳號,以公開貼文方式轉載相關資訊,並稱「血債血償(涉案警員名字)及眾黑警」。被告翌日被捕,她向警方承認自己轉載有關資訊,但不認識涉案警員及其家人。
【案件編號:HCMP2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