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無統一刊報告年期 公司註冊處遠至1993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將網站大部分2023年前調查報告及新聞稿等下架,惹起爭議。目前政府部門對在網站公布的最早報告年期無統一做法,例如政府檔案處網站最早至2014年,民航處最早至1998至99年,公司註冊處更遠至1993至94年。
卜約翰:難理解公署做什麼榜樣
港大社科學院前院長卜約翰表示,難以理解申訴專員嘗試為其他政府部門做什麼榜樣,「到底是嘗試減少透明度,還是在數碼年代用紙張(索取資料)?無人這樣做事!」他說,若其他部門仿效公署,將是非常壞的先例,影響政府威信及公眾信任。
另外,申訴專員公署將「公開資料政策」下架,並修訂查閱公署資料的流程。過去政策提及,公署接獲索取資料要求時,「會參照(along the lines)政府的《公開資料守則》的基本原則,並按《申訴專員條例》適當地處理」。公署上月19日更新的「查閱公署資料程序」則未再提及《公開資料守則》。
索「公開資料政策」 署方:超可供範圍
記者引用《守則》及新查閱程序,向公署索取公署最新「公開資料政策」,並要求釐清日後公署是否不再按《守則》處理公署的資料申請,公署回覆稱申請「超出可提供訊息的範圍」,並說一直按法例制定的程序處理查閱資料的要求。
公署2023年曾宣布主動調查政府網站及社交網站的檔案管理,當時曾邀請公眾書面提交意見。本報記者引用《守則》索取期間收到的書面意見,公署回應稱,根據《申訴專員條例》,申訴專員及職員處理調查或申訴時需就知悉一切事項保密,故未能提供任何進一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