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伯靈頓居民Ashley Galea去年經歷雙親先後離世,本已傷痛不已,卻又收到一張高達65.9萬元的稅單,當中包括父母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在遺產中的「一次性課稅」,以及位於Collingwood的度假屋資本增值稅。
相信這宗新聞觸動了不少加拿大人的神經:一輩子辛苦打拼的積蓄與房產,最後竟要與國稅局「分身家」。
會計師David坦言,早日做好遺產方面的理財規劃,可以減輕遺產相關的稅收。在加國,父母有三招可以大大減輕留遺產分子女時的稅務。

據Galea透露,父母去世時,兩人累積的RRSP約71.5萬元,父親在母親離世後承接了帳戶;然而父親猝逝後,稅局將該筆金額視作「在去世當日全數提取」,並按超過50%的稅率徵稅。加上度假屋的增值稅,兄妹最終需補稅近66萬元,遺產大幅縮水。
Galea最後絕望地表示,她和哥哥並未期望因父母去世而「一夜暴富」,但原本以為至少能留下一筆資金維持父母辛苦打拼得來的物業,結果卻事與願違。她希望提醒更多加拿大人關注稅務與遺產規劃:「很想打電話給加拿大稅局.....我的父母不是馬斯克那樣的富豪,我亦年輕,而這不是收入,它是一筆遺產。」

政府非搶錢 但規矩要懂
會計師David在訪問中指出,這個情況在加拿大並不罕見,政府會視死者於去世當天所有投資和資產都被賣出(deemed disposition),RRSP、出租物業、股票,只要有增值,理論上都要計稅,唯一較寬鬆的是自住物業(Principal Residence),因享有免稅豁免。
David認為,這並非政府「搶錢」,而是制度希望保持稅收公平,否則退休儲蓄一輩子免稅,永遠不會回流國庫。不過,他也指出,一般家庭欠缺生前規劃,導致子女承受突如其來的稅務壓力。根據加拿大財政部資料,2023年全國RRSP賬戶總值逾6500億加元,而國稅局每年因遺產稅(實際上是最終報稅後的所得稅及資本增值稅)而增加的收入亦在40億至50億之間,這意味著,只要沒有妥善安排,RRSP很可能在遺產中「化身」為最大稅源。

規劃早一步 少走冤枉路
想避免Galea一家的「痛稅」悲劇,David建議從三方面着手。
1. 配偶承接/分批提取RRSP
首先,若死者生前已婚或同居伴侶關係,可指定對方為spousal beneficiary或successor holder,RRSP便能免稅轉移,直至配偶日後取款才課稅;若無伴侶、或最終資產要留給子女,可考慮在退休後收入較低的年份,分批提取 RRSP,避免臨終被「一次性課稅」推至最高邊際稅率。

2. 善用免稅工具:TFSA/人壽保險
其次,免稅儲蓄帳戶(TFSA)是留給後代最簡單的方式之一,因其增值與提款皆不課稅,而死亡後資產可直接轉給指定受益人。對於有較大RRSP結餘、而退休生活已無憂的人,則可考慮「RRSP轉年金,再配合人壽保險」的策略,先把RRSP轉入保險公司的年金(分散課稅),再以年金收入繳付終身壽險保費,將稅後價值「放大」為免稅保險賠償,留給子女。
3. 物業選擇與遺贈策略
最後,加拿大每個家庭僅能就一項住宅申報「主要居所免稅」(Principal Residence Exemption)。若同時擁有自住房與度假屋,應計算升值潛力,決定哪一項作為主要居所以享免稅豁免。
如果用低價將房產「轉售」予子女,又是否可以避稅?對於「一元賣屋」或贈與子女的做法,David提醒,即使賣一元,稅局仍會按市價視作處分(deemed disposition),唯一例外是配偶之間的轉讓,可稅務遞延;而子女可考慮共持(Joint Tenancy)或設立信託(Family Trust),但須留意日後子女離婚或債務帶來的法律風險。

留給子女之餘 亦要保障自己
許多人誤以為只有富豪才需要estate planning,其實中產家庭更應早着手。David指出,加拿大稅制對退休儲蓄寬免,但最終都要繳稅,若能提前五至十年檢視資產結構,反而能保障後代真正得到應得。他建議,50歲後應每隔兩三年檢討一次資產配置與受益人安排;若擁有多處房產或投資組合,最好找合資格會計師或理財師評估稅務影響,尤其是RRSP,如果等到生命最後一刻才全數課稅,損耗往往最大。
此外,生前部署不僅為了減稅,也關乎老年生活質素。David提醒,別只想著把錢全留給孩子,還要平衡自己生活所需。有些人把所有資產都放到joint名下,一旦子女婚姻破裂或負債,父母亦可能「躺着中槍」。他建議,可將部分資產放入不可撤銷信託(Irrevocable Trust),既能控制提款節奏,又能避免資產被強制分割,同時保留充足現金流,確保自己在醫療或長期護理需要時有足夠資源。
Galea一家的經歷提醒加拿大人,人生的「最後一張稅單」可能是最昂貴的。與其日後讓後代倉促應對,不如在有生之年做好功課,檢視 RRSP、TFSA、非註冊投資與房地產的配置,明確指定受益人,並適時更新。如果資產規模較大,應考慮信託、人壽保險等工具。David 總結,estate planning 並非為了逃稅,而是希望用最合理方式,把辛苦積累的成果交到真正想照顧的人手上,這樣既能保障自己,也能讓下一代少走冤枉路。

RRSP、TFSA 與人壽保險的稅務小知識
RRSP(Registered Retirement Savings Plan)
- 供款額可在報稅時扣稅,降低當年應課稅收入。
- 投資收益延稅增長,直至提款才課稅。
- 身故時,如無配偶繼承,稅局視為「當日全部提取」,並按亡者當年的邊際稅率徵稅。
- 例子:若身故當日RRSP餘額為40萬加元,且該年度其他收入2萬,總收入為42萬,會被推至約48%的最高邊際稅率,應繳稅額約19萬。
TFSA(Tax-Free Savings Account)
- 供款不扣稅,但帳內增值及提款均免稅。
- 亡者可指定配偶為「Successor Holder」,帳戶可完整轉移並維持免稅地位;若受益人是子女,帳戶增值部分可能需計入遺產,但本金免稅。
- 例子:身故時TFSA帳戶市值10萬,供款本金7萬,增值3萬,如受益人非配偶,3萬增值可能納入遺產課稅,但7萬本金免稅。
人壽保險(Life Insurance)
- 受保人支付的保費不能扣稅,但保單身故賠償金屬於免稅收入。
- 若搭配「保險年金」策略,可用RRSP或非註冊資金購買保險,賠償金直接撥給受益人,不經遺產清算,避免資產凍結及重稅。
- 例子:購買一份50萬加元終身壽險,身故時受益人可直接收到50萬免稅金額,無需計入亡者最終報稅。
小提示:RRSP、TFSA與保險都是合法的稅務規劃工具,但要根據自身年齡、收入及家庭情況合理配置,避免因受益人設定不當而增加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