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煒和,小學作文「我的志願」是要做科學家,結果科學家做不成,神推鬼哄當上腦神經科醫生。面對中年危機,開始投入科普寫作,希望一圓兒時夢想。(mpwmontages@omghk.com)
香港是法治社會,司法獨立,最近卻出現了一個凌駕於法治的裁判制度,那就是網上討論區及YouTube了:「法官」及「陪審團」是一眾網民,「呈堂證供」是網民上載的短片或留言,站在犯人欄的是各高官政客、富商名流、甚至普通人如你和我,審訊所用的律法叫「民意」(網民的意見),代表公義,神聖不可侵犯。
近期網民審訊了一位被稱為「小學雞」的男孩(註:小學雞,品味低劣的網上用語,解作思想幼稚,愛撩是鬥非的人),事件更為報章附和及廣泛報道。某天,男孩在商場大吵大鬧,父母站在一旁束手無策,路人用手機拍下片段放上互聯網,網民隨即一窩蜂地起而攻之,批評男孩無禮貌、大逆不道、邪惡、長大後必定為禍社會…
毫不留情地把最難聽的形容詞加諸他身上,將他打成社會公敵、黑五類。其他網民則認為是父母的責任、教子無方,過分溺愛以致他變成小惡霸。亦有網民把事件歸咎於現今的社會風氣,小朋友在街上發惡其實是社會的錯。
以上是網民的意見,但行內人(醫護界)便會想到那男孩可能是自閉症或其他兒童精神病的患者,處理不了情緒並非他的錯,相信類似情況曾發生過很多次,每次發作時,父母只能等他安靜下來,打罵(或像圍觀者作出的挑釁)只會令情況更加失控──原來罵人「小學雞」的,自己才是小學雞。
近年,很多在社會發聲的人都只懂主觀地批判,並加入基於這些成見的歪理:政府加煙稅打擊吸煙惡習,煙民及和應的議員批評這是扼殺市民吸煙的自由,政府也沒做好幫助煙民戒煙的「配套」;屋宇署向村屋僭建物發出清拆令,當事人推卸是政府監管不力以致僭建物叢生,並揚言會上街遊行抗爭,捍衛保留僭建物的公民權利;為了一己私利,不惜癱瘓鬧市交通,更累及警長殉職,仍要諉過於人:「局長當初肯賠錢給我便不會發生悲劇了。」… 例子還有很多很多。
報章經常揭發公立醫院的「惡行」,除了醫管局《風險通報》及醫委會查證確認為醫療失誤外,大部分所謂醫療事故其實是透過「爆料」套取回來的,但無論錯在不在醫生,事件一經曝光,他都會被外界主觀地斷定為害人的庸醫。日復日的負面報道,積聚成社會上難以動搖的成見,公立醫院從此成為黑店,永無翻身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