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的類型﹑病癥及診斷

[2011-08-05]

糖尿病可分為三大類型﹕一型糖尿病、二型糖尿病及妊娠糖尿病。

。郭詠觀醫生 (Dr. Jason Kwok)
加拿大糖尿病協會多倫多華人分會醫學顧問

糖尿病可分為三大類型﹕

(一) 一型糖尿病 (Type 1 diabetes)
大約百份之十的糖尿病患者屬一型糖尿病﹐由於胰臟不能分泌胰島素﹐血液內的糖份積聚起來﹑不能用作細胞新陳代謝的能源﹐病因不明﹐可能是身體的免疫系統錯誤以為製造胰島素的細胞會對身體有害而加以攻擊和破壞﹐多病發於三十歲前﹑尤其是兒童和青少年﹐治療以注射胰島素為主。

(二) 二型糖尿病 (Type 2 diabetes)
其餘百份之九十的糖尿病患者屬二型糖尿病﹐病因是胰臟不能分泌足夠胰島素﹑或身體不能有效應用胰島素﹐多病發於成年人﹐但越來越多兒童被診斷患上二型糖尿病。

(三) 妊娠糖尿病 (Gestational diabetes)
是懷孕期間一個暫時性的情況﹐百份之二至四的孕婦會受影響﹐大大增加在懷孕和生產期間患上併發症的風險﹐生產後血糖大多回復正常﹐但媽媽和孩子都有較大機會患上糖尿病。

糖尿病的主要病癥包括異常口渴﹑多尿及體重改變 (肥胖或消瘦)﹐併發症可導致無精打采﹑極度疲倦﹑視力模糊﹑經常發炎﹑傷口難癒﹑手腳麻木﹑陽萎不振等﹐值得留意的是﹐很多二型糖尿病患者並不感到任何症狀。

雖然名為糖尿病﹐但診斷是不是患上糖尿病需要驗血檢查﹐加拿大糖尿病協會(Canadian Diabetic Association)於2008年發出指引﹐只要符合以下任何一個標準﹐就被診斷為患上糖尿病﹕
(一) 『空腹血糖』(fasting plasma glucose簡稱FPG﹐最少八個小時沒有進食含熱量的飲食)﹕超過7.0度 (mmol/L)﹔或
(二) 『隨機血糖』(casual plasma glucose 一天的任何時間﹐不需理會曾進食的時間)﹕超過11.1度﹐加上有糖尿病的症狀﹐包括多尿﹑多喝水和無緣無故的消瘦﹔或
(三) 『耐糖測試』(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 簡稱OGTT﹐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是於空腹時在五分鐘內喝下含75 克葡萄糖的水﹐並於兩小時量度血糖水平)﹕超過11.1度。

糖尿病的確診須要在另一天重覆驗血檢查﹐可以是以上三個檢查的任何一個﹐除非患者的血糖明顯昇高﹑並出現嚴重的症狀﹐或病人可能患上一型糖尿病﹐在這些情況下﹐可以省卻做第二次確診的驗血檢查﹑而立刻施以適當的治療﹐因為延誤醫療可能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差不多所有患上二型糖尿病的人都會經歷『糖尿病前期』(pre-diabetes) 的階段﹕血糖比正常人高﹑但未達確診為糖尿病的水平﹐他們在五至十年間患上糖尿病的風險非常高﹐最近的研究顯示﹐在糖尿病前期的階段﹐已出現對身體的長遠損害﹐尤其是心臟和血管的損壞﹐所以﹐他們更需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和接受更頻密的檢查﹐診斷糖尿病前期的標準是﹕
(一) 空腹血糖﹕6.1 – 6.9 或/和
(二) 耐糖測試 (於兩小時為)﹕7.8 – 11.0

所有年過四十歲的人都應檢查是不是患上糖尿病﹐最少每三年檢查一次﹐檢驗空腹血糖﹐但有高危因素的人 (例如﹕有家庭病史﹑肥胖﹑大肚腩﹑患有高血壓﹑高血脂﹑冠心病﹑中風等﹑曾患妊娠糖尿病﹑曾生產超重的兒女等) 則可能需要於更年青時便開始檢查﹐和檢查得更頻密﹐若有疑問﹐請向家庭醫生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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