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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長者未能及時交歸設備 被電訊商罰款565元
(2021/3/15)
【明報專訊】91歲的戴維斯(Joan Davis)居住在安老院中﹐疫情爆發後﹐女兒為她取消了羅渣士的電話和互聯網服務。雖然公司曾說會派人來取回設備﹐但並沒有來人﹐女兒卻收到了公司因未接到設備而開出的罰款﹐公司還為此停了戴維斯的有線電視。
女兒說﹐去年5月﹐母親的腦退化症狀已經頗嚴重﹐無法運作這些設備﹐因此她取消了相關服務﹐但仍保留了基本有線電視節目﹐幫助老人家打發時間。
她說﹐當時公司說﹐會派技工來取回設備﹐但沒見來人﹐卻收到未退還設備的罰款450元﹐拖到這個月達到約565元。
當接到罰款時﹐她吃了一驚﹐因為公司之前告誡他們不要觸碰這些設備。當時﹐她母親所住的渥太華一處安老院已經因爆發疫情而封鎖。30位老人包括她母親感染了病情。
雖然她多次向公司解釋﹐但公司不為所動﹐告訴她或者送來設備﹐或者交錢。
她說﹐更令人氣憤的是﹐就在她和公司就這此罰款打交道時﹐對方取消了她母親的有總電視服務﹐使其母完全和外界隔絕﹐「她每天一個人在房間裏﹐我們無法去探望她。」而該服務他們是付了錢的。
她母親所住安老院到今年2月14日﹐終於恢復了親朋的探訪。
在她向媒體公開了自己的遭遇後﹐公司取消了罰款﹐恢復了她母親的有總電視﹐並免費3個月。
根據電視服務商準則﹐公司如要取消客戶的電視服務﹐必須在採取行動的10天前向客人提供書面通知﹐解釋理由﹐並列明恢復服務需要的費用等。
商業道德問題專家斯蒂文森(Christie Stephenson)說﹐疫情期間﹐像大型電訊公司那樣的工商機構﹐經濟狀況許可﹐應集中注意力幫助受到疫情打擊的顧客﹐而將利潤放到第2位。
「疫情可以說給每個人帶來了影響﹐因此形勢給了工商機構這樣一個機會﹐他們可以說﹐我們可怎樣來合理地對待顧客﹐特別是弱勢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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