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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男租用共享汽車 未開車要他賠償千元
(2021/6/1)



【明報專訊】多倫多1名男子租用共享用車計劃的汽車,到一間超市停車場取車時,卻發現自己租用的共享汽車車窗玻璃已被打碎,他便馬上向共享汽車報告,但卻獲悉要為此賠款1千元。

65歲的多市男子Rares Pateanu憶述當日經過時表示,當時獲得共享汽車公司的通知,去到市內一間Costco的停車場,準備開走該部汽車,卻發現汽車的玻璃窗已被打碎。

他意識到,該部汽車遭人爆竊,於是便向該公司報告。

然而當他致電該公司,才發現自己的賬戶已遭到凍結,在調查未完結前,戶口仍不能使用,預計調查需要數周時間。

之後他與該間Zipcar職員對話,令他感覺自己要為爆竊一事負責,職員還告訴他,要為汽車玻璃窗被人打碎,支付1000元損毀費用。

該間Zipcar公司已由租車公司AVIS購入。

回家後他查看電郵時,發現要為此付上1千元的修理費用。另外,他根本未有使用過該部汽車,但連他40元的租車費用,亦未有獲得退還。

他還是拍下了汽車損毀照片,把它們交給Zipcar公司。

對於這次無妄之禍,Rares Pateanu認為完全不合理,完全是蠻來的,於是他就向本地媒體報料。在事件向媒體曝光後,Zipcar馬上向他道歉,除了撤回賠款要求外,還向他賬號提供了125元現今優惠。

該公司還表示,經過這次事件,會從中獲取經驗,優化日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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