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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案】控方:匯豐被剝奪了為避免制裁令而採取必要措施的機會
(2021/8/18)





【明報專訊】司法部代表律師弗拉特(Robert Frater)指出,辯方提供了一種關於孟在2013年所作簡報的「替代性敘述」,要求法官忽略案件記錄(ROC)中的重要特徵及簡報本身,並得出ROC中沒有說明的「替代性推論」,法庭應拒絕採納辯方論點。匯豐高管與孟會面的目的是討論華為在受制裁國家的「暴露」問題,很明顯該銀行擔心相關風險。

弗拉特表示,辯方聲稱匯豐沒有風險,銀行應該知道(華為與子公司)關係,「這不是我們法律的應有之義——它確保受害者有機會保護自己」,匯豐銀行高管(案中被稱為證人B)是為了聽取有關會否違規的有效充足信息,來決定銀行是否繼續與華為維持客戶關係。弗拉特稱,辯護律師絞盡腦汁地試圖努力說服法官,Skycom在法律意義上不是華為的子公司,就好像孟與B安排的會議是「兩位公司法高級教授的面談」。

弗拉特說,辯方稱匯豐在處理禁運貨物結匯業務時僅關心聲譽風險,但事實上遠不止此,辯方窄化了「聲譽風險」的意義。證人B聽取簡報的目的,就是希望孟更新華為在制裁國的情況,想要知道華為與子公司控制關係的細節等,聲譽風險管理失敗會直接導致銀行在重要業務上失去掌控,並必然伴隨經濟後果,這並非辯方所稱的「零風險」,匯豐被剝奪了為避免制裁令而採取必要措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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