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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市議會通過「花園屋」 後園建屋可作出租用
(2022/2/3)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議會已在本周三(2日)投票表決通過了一份有關「花園屋」(garden suites)的報告,允許多市居民在市內各地的住宅後園建造花園屋,旨在增加多倫多的房屋選擇,為解決市內可負擔住房嚴重短缺的問題提供另一途徑。

花園屋是一個住房單位,通常位於現有住宅的後園, 但獨立於主屋。花園屋像「後巷屋」(laneway suites)一樣,一般面積小於主屋,通常是為諸如父母、祖父母或成年子女提供住房的一個途徑,也可被用於出租的住房單位。

多市議會通過採納了有關花園屋的正式規劃和區域劃分附例的修訂案,制訂政策來增加多倫多的房屋供應和住房類型。新的政策和區域劃分要求將允許花園屋在市內各地的絕大多數居民區的物業上興建。

多市議會在本周三表決通過的報告還將花園屋這一術語添加入佔用住房(infill housing)的定義,在修訂了佔用住房的定義後,那些為興建花園屋而向市府提交建築許可申請的人士,將被要求在物業上張貼公告,此舉也可促進數據的收集和市府

的規劃部門對花園屋進行監控。

上述報告還闡述了花園屋與主屋的間隔距離以及可獲准興建的最高高度的基本原則,還包括了對花園屋進行監控的程序的描述以及在市府簽發了第200份花園屋建築許可或在政策實施兩年後,向市議會屬下的住房委員會報告的要求。

作為市府採納的有關花園屋的規管條例的組成部分之一,與隱私、陰影、泊車要求、保護樹木和綠色空間等相關的議題也被逐一涉及。

儘管多市各地的很多物業可安置花園屋,但並非每個物業均適合興建花園屋,是否能在一個物業上興建花園屋,受到了多個因素的影響,諸如地塊的寬度或深度;主屋的地點和深度;是否有足夠的緊急通道;被保護的樹木的地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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