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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市夫婦被加租25% 無法負擔無奈遷出
(2022/2/16)



【明報專訊】省府去年因疫情關係容許凍結租金﹐但有關措施已在今年1月1日過期﹐部分業主開始加租﹐當中幅度更達25%。

居於多倫多的Jake Myhal與太太Holly MacLeod於2021年5月搬入多倫多的一個柏文單位﹐並簽訂了一年租約。

根據租金控制指南﹐今年租金漲幅為1.2%,但這不適用於2018年11月後建造的新建築物業。

剛巧這對夫婦所住的單位是在一棟較新的柏文大廈,當他們被告知﹐租金將從每月2,000元漲到2,500元,升幅即25%時﹐兩人都相當震驚。

MacLeod說﹕「我以為租金只會增加5%或10%,但25%的增幅實在太驚人。」

為了鼓勵發展更多出租房屋發展,安省政府改變了租金控制指南,容許新建的大廈不必遵守租金管制。

這些新建的出租單位業主去年因疫情而無法提高租金,但現在他們可以。

房地產專家兼律師韋斯萊德 (Mark Weisleder) 表示﹐很多地方的租金亦大幅上漲, 25%的漲幅也見怪不怪。

他表示,新規則是為了鼓勵發展,根據安省市政事務和住房廳,2018年11月 15日之後落成的新建築﹐又或首次用於住宅用途的新地庫﹐都可不受租金管制。

韋斯萊德說﹐任何搬進新樓的人都應該問一下﹐大廈是何時落成﹐並可考慮在他們的租約中添加一個條款。

他說﹕「如租了一棟全新的大廈單位,可在租約中加上一個條款﹐就是房東每年加租不能超過2%或3%﹐從而保護租客免受大幅加租的影響。」

至於Myhal和太太﹐他們寧願遷居﹐亦不願多付25%的房租。

他說﹕「如我們知道租金會加這麼多,我們就會搬到一些樓齡較高的大廈。」

但韋斯萊德也解釋﹐即使在較新的出租大廈,也不能濫用新的租金控制規則﹐而應符合當前市場價值加租。

至於受租金管制的出租物業,如房東獲得業主及租客委員會的批准﹐租金也可上漲超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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