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租客拒遷拒交租 業主被迫淪落街頭
(2022/4/11)



【明報專訊】在安省,一些擁有一個或兩個出租單位的小業主在需要收回出租單位自住時,因租客拒絕搬遷而最終自己淪為無家可歸的人士。

對此,有法律專家指出,上述情況是他們在新冠疫情爆發前從未見過的,歸咎於破碎的仲裁系統,導致業主在申請驅逐令方面遭遇嚴重的延誤。

在渥太華經營一間小餐館的蘭杰(Franchesca Ranger)就在疫情期間淪為了無家可歸的人士,她因為離婚而出售了與丈夫共同居住的住宅,原計劃遷入她的出租單位—─位於渥太華郊區的一間鎮屋。她提前75天向她的租客發出了終止租約的通知,要求租客在2020年8月31日遷出。

蘭杰說,她的租客拒絕遷出並停止繳付租金,迫使她不得不每月花費數千元來繳付房屋按揭貸款、物業稅、水電費以及存放她個人物品的倉儲費。與此同時,她經營的小餐館遭受了疫情帶來的沉重打擊。

自2020年9月至今年初,蘭杰一直處於無家可歸的狀態,不得不每隔幾天到朋友和家人那裏輪流借宿。直至今年2月,在安省業主租戶仲裁委員會(Ontario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向她的租客簽發了驅逐令後,她終於能搬入自己的鎮屋,整個過程歷時18個月。

在疫情期間,安省業主租戶仲裁委員會暫停了所有非緊急的驅逐聆訊長達數月之久,導致一些業主在能夠合法地驅逐租客前,陷入了自己無處可去的困境。

在等待委員會就他們的個案開展聆訊和做出最後的裁決之前,他們通常在汽車內住宿、在朋友家借宿或光顧無家可歸人士的庇護所,有的人甚至因破產而被銀行沒收了物業。

法律助理洛維特(Kathleen Lovett)說,在她的客戶中有20多名面臨無家可歸困境的業主,這一情況是疫情爆發前從未出現過的。

她指出,在一些情況下,她的客戶們不得不等待長達14個月才能取得驅逐令。

安省小業主協會(Small Ownership Landlords of Ontario﹐SOLO)是一個為工薪階層的業主倡權的非牟利團體,該聯會的主席巴爾(Boubacar Bah)說,在他的團體中,他認識最少50名業主已淪為無家可歸人士。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主頁] [即時加國] [即時國際] [即時財經] [即時港聞] [即時兩岸]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Tel.: (416) 321-0088     Fax: (416) 321-9663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