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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停車標誌連累多市司機吃罰單
(2022/6/23)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一名司機因為一個錯誤的停車標誌而被市府罰款,他在法庭提出上訴﹐卻無人理會。

去年11月,Myles Loosley-Millman照常把車停在Swansea社區康樂中心去游泳,出來時卻被開了一張罰單。

他說:「每輛車都被開罰單,這是不可能的。」

罰單上寫著﹕Waller Ave以東有禁止停車標誌。但這個標誌旁邊就有另一個允許停車的標誌,指向相同的方向。

谷歌街景圖片亦顯示,一年前﹐這個標誌指向相反的方向,即Waller Ave以西。Loosley-Millman仔細檢查後發現,指向西面的箭頭被貼紙蓋住了,改為指向東面。也就是說,這個標誌被人為破壞了。

Loosley-Millman收集了大量證據,包括城市附例、測量數據並提交了照片,他在透過市府於五年前成立的行政處罰系統(Administrative Penalty System)﹐提交了這些證據,並要求立刻修復標誌。但幾個月過去,市政當局置若罔聞,只把他100元的罰單降到了65元。

該行政處罰系統沒有法官,只有聽證官員。市府處理了幾十萬件積壓在仲裁庭的泊車上訴案件,每年為市政府節省了280萬元。

主流媒體CTV亦向市府提交了被破壞的停車標誌。市府表示會進行「二次核實」,隨後取消了當事人的罰單。

市府一名發言人說:「仲裁庭已核實事件,撤銷了違章罰單,因為停車標誌被人為破壞。市政人員亦修復了該標誌。」

昨(22)日在現場拍攝的照片顯示,該標誌已調換了方向,與過去一致,也與城市規則手冊一致。

Loosley-Millman表示很高興自己的罰單取消了,他表示,市政當局早就應該修復這個標誌,只有曝光給媒體,當局才會關注。

目前﹐還不清楚市府將對在該路段過去曾被開罰單的其他司機採取什麼行動。

但主要處理交通罰單的律師助理Mark Breslow表示,這個系統如果沒有法律保護,會更不公平。他說:「如果你被開了罰單,而且不能上訴,你就不得不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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