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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天網恢恢】盧彥軒已被關押7年 預計可提前申請假釋
(2022/11/7)



【明報專訊】被控買兇殺害親母辛明珊(多倫多台灣商會前會長),以圖百萬元人身意外保險的密市男子盧彥軒(Eric Lu),於周日(6日)被陪審團經過3天的審議之後認定一級謀殺罪名成立,當庭被判終身監禁,25年內不得假釋。

據盧彥軒的辯護律師麥克唐納(Robb MacDonald)稱,現在還不清楚盧彥軒是否要提出上訴。由於在判決做出之前,他已經被關押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現被計算為已關押7年,因此他還需要再坐牢18年才有機會申請假釋。

2015年4月10日,時年59歲的辛明珊被人發現倒斃於自家的豪華寶馬房車內,她身上有最少20處刀傷,而且主要都集中在頭部和頸部的要害部位。

在發現屍體的2天前,辛明珊跟家人說要去附近銀行辦事,結果一去不復返,當晚辛明珊的兒子盧彥軒就向警方報告辛明珊失蹤。

皮爾區警方展開調查後發現,盧彥軒的友人奧多尼奧(Justine Ordonio)以及奧多尼奧的同伙杜克拉姆(Mark Dookhram)兩人,在辛明珊遇害前曾多次出現在受害人位於密市和多市的住所附近,在辛明珊遇害當天也出現在當地區域。而這兩人和盧彥軒在事發前後還有大量的手機短信聯繫。

警方因此認定盧彥軒與命案有關,而殺人動機就是圖謀辛明珊的人身意外保險單。

警方認為盧彥軒於2014年11月13日就曾謀害過母親一次但未成功,而後到了4月8日那一天,他再次趁母親準備外出的時機將殺手藏入寶馬房車後座,並用衣物遮蓋,讓其在房車停好後暴起殺人。

那2名同伙先前都已被判定一級謀殺罪名成立,但審理盧彥軒的陪審員們對此並不知情,以確保司法公正。

雖然辯護律師指出保單的受益人並非盧彥軒而是盧彥軒的外婆,並且手機短信內容顯不出陰謀策劃的字句,但盧彥軒在被警方盤問時承認,「自己去尋找「失蹤的」辛明珊時已經發現了母親的座駕,但沒有上前查看,因為不想自己陷進泥潭,對母親身上的真實狀況並不知情。」

圖為辛明珊和盧彥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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