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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轉病人到安老院】安省健康聯盟今發起憲法挑戰
(2022/11/21)



【明報專訊】針對安省政府在今年8月底通過的《更多床位更好的醫療法案》(More Beds Better Care Act),安省健康聯盟(Ontario Health Coalition)今日上午宣布發起憲法挑戰,該聯盟指該法案「前所未有地、嚴重地剝奪了耆老的權利和自由」。

上述法案即省府的第7號法案,該項立法允許醫院的病人在等待他們首選的長期護理中心騰出床位時,可被轉移至臨時的長期護理中心。如果是在南安省,臨時長期護理中心的距離可遠至70公里;如果在安省北部地區,臨時長期護理中心的距離可遠至150公里。

作為上述法案的組成部分之一,從上周日開始,如果醫院的病人拒絕讓醫院將他們轉到為他們安排的長期護理中心,他們將面臨每天高達400元的罰款。

安省健康聯盟今天發起憲法挑戰,希望能藉此推翻上述法案。

代表該聯盟的律師Steven Shrybman和派珀(Benjamin Piper)在法律意見書中寫道:「考慮到產生的後果,在我們看來,強迫一名體弱多病和年邁的病人入住一個他們不想去的地方,在沒有獲得他們知情同意的前提下這樣做,是剝奪了憲法第7節賦予他們的生命權利、人身自由和安全權利。」

他們寫道:「選擇你將在哪裡居住,特別是與醫療和護理的選擇相關的地點,對於個人的自主和尊嚴是最基本的,是受到憲法第7節保護的權利要素。」

自省府引入上述法案以來,省府指出,將病人轉移到臨時長期護理中心,將釋放高需求的醫院床位。

然而,上述法律意見書指出,省府的做法將不會解決醫院床位短缺這一巨大的系統性問題,相反,將耆老轉移至離家遠至150公里的長期護理中心,將置他們的健康和福祉於更大的危險。

上述法律意見書還指出,鑑於上述法案特別針對那些需要長期護理的耆老,他們無法獨立生活,致力於獲取他們的同意,實際上是強迫同意,並非真正的選擇。

基於上述事實,安省健康聯盟聲稱,省府的第7號法案侵犯了加拿大憲法的第15節賦予其它級別護理的病人的平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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