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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安省車保主動權在承保公司】有車禍自己執生
(2023/2/6)



【明報專訊】一位車主接連兩次發生車禍之後,為其服務已有數十年的汽車保險公司突然停止為其擔保,就算那位車主再三解釋其中一次車禍她是無辜受累也沒用。

這位名叫塞繆爾斯 (Rema Samuels) 的車主已經開車超過50年,之前從來沒有遇到過保險方面的問題。

但在過去的5年中她遭遇了2次車禍。根據保險公司的保單規定,五年內發生兩次過失事故的司機將不能續保,塞繆爾斯的車保也就被斷掉。但塞繆爾斯說,其中一次車禍的責任方不是她。

第一次車禍發生在 2019 年。事故報告稱,當時塞繆爾斯正在左轉,因為她面對的交通燈已經轉為紅燈,但直行線上卻有一輛汽車闖紅燈,正好攔腰撞上塞繆爾斯的汽車。事後肇事車逃離現場。

塞繆爾斯的律師斯特拉德 (Allan Strader)寫信給她的保險公司Deeks Insurance Services Inc.指出,由於損壞發生在塞繆爾斯汽車的一側,而另一名司機離開了現場,這是明確的證據表明另一名司機是事故的罪魁禍首。

保險公司承保了汽車的修理費用以及塞繆爾斯租車的費用。

第二宗車禍發生在2022年。當時塞繆爾斯的汽車在一個泊車場內輕輕地剮蹭了另一輛車。事後塞繆爾斯認為自己的車沒有損壞,沒有向保險公司索賠。但被撞車的車主卻提出索賠,隨即保險公司認定塞繆爾斯是過錯方。

結果到了2022年8月,保險公司就通知塞繆爾斯將會斷保,對此保險公司方面既沒有發出警告,也沒有解釋原因。雖然媒體方面也向保險公司諮詢,但都石沉大海。

保險專家卡拉西奇(Jennifer Krasic)表示,所有汽車保險公司在決定終止客戶的保險時,都必須遵守特定的指導方針,這通常是5年內發生2宗過失車禍,也可能是車禍、超速罰單或每月保險費未支付等問題一起發生。

保險專家埃文斯(Daniel Ivans)表示,安省的保險市場分為標準保險市場和非標準保險市場。其中後者被稱為高風險市場,通常是針對記錄極差的司機,包括酒後駕車、多次過失事故,多次因超速或其他交通違規而收到罰單等。這一市場的保費通常高於標準市場。

埃文斯稱,要想恢復良好記錄並最終能與一家標準的保險公司簽約,通常需要長達6年的無過錯事故才能改善記錄。

他建議,在尋找汽車保險時,最好選擇所謂的「理賠寬恕險」(Collision forgiveness insurance),以保障第一次發生全責或部分責任的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不漲保險費。「但如果你有第二次事故,他們仍然可以取消你的合同。」

專家建議,如果發生了輕微事故,司機也必須打電話給車保公司。因為2016年6月1日起,安省政府更改了有關輕微過失事故的指引。卡拉西奇說,如果損失是2千元或更少,那麼在你的記錄中就不是需要估價的損失。

「你每3年只能發生一次小事故,這不會影響你的記錄。確保保險公司了解事故經過也很關鍵,因為如果你什麼都沒說,而另一方提出索賠並描述事故經過,那最後理賠就會完全按對方的說法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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