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汽車代理為省錢要顧客簽棄權書 試車出事要顧客賠償
(2023/6/22)



【明報專訊】奧羅拉市(Orillia)的Rick Garel購買了一部Tesla Model 3前﹐在曾幾次與太太Bisa Mitrovski試車﹐其中一次出了意外﹐遭人從後撞向Tesla乘客一邊的座位﹐造成6,800元的損失﹐肇事者在意外後更不顧而去。

事發後﹐兩夫婦馬上報警﹐並聯絡Tesla﹐然後將車交還﹐以為修車費將會由自己的保險或Tesla所買的保險負責﹐事件便告一段落。但原來他們試車前﹐曾簽了一份協議﹐指在試車期間﹐將負上因違反協議內容而導致損失的一切損失。因此﹐他們必須負上6, 845元的維修費。

此時﹐他們亦都覺得沒大不了﹐因為他們以為自己的保險可以涵蓋這筆費用。誰知﹐保險公司又指﹐他們的保單並不包括租車或試車上﹐所以索償被拒。

對此﹐Garel感到錯愕。

Mitrovski說﹐試車是很平常的事﹐所以他們亦沒有想得太多。

多市律師David Levy表示﹐一般來說﹐如試車發生意外﹐汽車代理商應負責維修費。

他說﹕「經銷商絕對有責任為車輛購買保險。當你把你的車借給別人的時候,你也把你的保險借給了別人。這就是為何有人會去試車。」

但為了降低保險費用,愈來愈多的經銷商引入棄權書,就像Garel所簽署的那份一樣﹐一旦簽下棄權書,當事人就會被要求對損失負責。

豁免書具體說明﹐當事人作為司機﹐如車輛出了問題,即使錯不在司機﹐亦要承擔責任。

因此﹐任何人到經銷商試車前﹐應詢問清楚﹐如在試車期間撞車﹐對方的保險會否負責維修費。如代理商要求當事人在試車前簽訂一份棄權書﹐那就要確保自己的保險單涵蓋試車時出現的損毀。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主頁] [即時加國] [即時國際] [即時財經] [即時港聞] [即時兩岸]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Tel.: (416) 321-0088     Fax: (416) 321-9663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