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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新聞法》成為法律】數字平臺用加國新聞要付費
(2023/6/23)
【明報專訊】聯堪自由黨政府推動的C-18法案《線上新聞法》(Online News Act / Loi sur les nouvelles en ligne)獲得英王制語,正式成為法例。
這項新法律將要求最大的數字平臺與加拿大新聞企業商定公平的價格,以便在其平臺的服務中使用他們的新聞內容。
目前,數以百萬計的加拿大人通過線上獲取新聞。在當今的數字新聞市場中,數字平臺扮演著看門人的角色。
《線上新聞法》在新聞企業和大型數字平臺之間建立了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以創造更大的公平性,確保新聞行業的可持續性。通過以市場為基礎的方法,這個法律鼓勵平臺和新聞企業之間自願達成商業協議,儘量減少政府干預,同時建立關鍵的保障措施,以保持新聞的獨立性。
加拿大文化部將在《加拿大公報》上發佈法規草案,詳細說明該法案的適用情況,並為實施豁免標準提供指導。每個人都有機會通過加拿大公報的流程進行公眾諮詢並提供反饋。
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RTC)將負責監督《線上新聞法》。
CRTC將監督平臺和新聞企業之間的討價還價、談判和外部最終報價仲裁程序。它還將制定相關行為準則,以支持談判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加拿大文化部長羅德里格斯(Pablo Rodriguez)表示:「自由和獨立的新聞業是我們民主的基石。得益於《線上新聞法》,當全國各地的新聞作品出現在最大的數字平臺上時,新聞編輯室現在能夠與這些數字平臺公平地協商報酬。通過制約這些大型科技公司的力量,此項法律將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並確保即使是我們最小的新聞企業也能通過這一制度受益,讓新聞業者的工作得到公平的報酬。」
2008年至2020年間,廣播電視、電臺、報紙和雜誌的總收入下降了近60億元。有至少三分之一的加拿大新聞工作在2010年至2016年間消失。自2008年以來,加拿大335個社區的474家新聞媒體機構已關閉。
數字平臺從在它們平臺上分享新聞內容中受益,包括直接(新聞附近的廣告)和間接(用戶參與、數據提煉、隨後的定向廣告等)方式。此項立法要求主導平臺通過解決兩方之間討價還價的不平衡問題,公平地補償加拿大新聞企業製作的內容。
《線上新聞法》支持小型新聞媒體,允許它們作為一個整體通過集體談判(collective bargaining)進行報酬談判。這一方式可以緩解數字平臺與加拿大規模較小、多元化新聞企業之間的議價能力不平衡。
新聞企業有四種方式獲得資格:作為依照《所得稅法》之下的合格加拿大新聞組織(Qualified Canadian Journalism Organization);作為獲得許可的校園、社區或原住民廣播機構;作為製作通用新聞內容的加拿大機構;作為原住民新聞媒體。
圖為文化部長羅德里格斯(右)與傳媒代表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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