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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法院批准總值7,800萬元的和解方案 凡買過這些車款的人都可索賠
(2023/6/29)



【明報專訊】安省﹑卑詩省及魁省三地的法院已經批准了23宗加拿大集體訴訟案﹑總值7,800萬元的和解方案。訴訟案中﹐一些汽車零部件製造商被指在18年間﹐操縱48種零件的價格﹐欺騙汽車製造商﹑公司和新車購買者。涉及的零件由空調到制動系統、點火線圈、門鎖和閥門控制等。

凡在1998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間﹐曾購買或租賃下列車款的個人或公司﹐都可獲得最少25元的賠償。

車款包括﹕

.Aston Martin﹔

.寶馬(BMW)或Mini Cooper﹔

.佳士拿(Chrysler)/Dodge/Fiat/Jeep/Ram﹔

.福特(Ford)/Lincoln/Mercury﹔

.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如Buick/Cadillac/Chevrolet/Daewoo/GMC/Hummer/Isuzu/

Oldsmobile/Pontiac/Saab/Saturn)﹔

.本田(Honda)/Acura﹔

.積架(Jaguar)/Land Rover﹔

.萬事得(Mazda)﹔

.日產(Nissan)/Infiniti﹔

.Subaru﹔

.豐田(Toyota)/Lexus﹔

.福士(Volkswagen)/奧迪(Audi)/保時捷(Porsche)及Volvo﹔

任何人如透過集體訴訟的網頁索取賠償﹐每部汽車將可獲25元的賠償。一般消費者每人最多可獲不超過100元的賠償﹔但公司如經銷商﹑租車公司最多可獲1萬元的賠償﹐視乎他們當年買了多少部汽車。

索償網頁指出﹐任何當年曾購買過上述車款而索償的人士﹐必須以廠商提供的客戶信息作為購買證明。任何符合條件的人將在6月28日至7月12日期間﹐收到電郵或信件的通知﹐通知將附上一個用戶ID和密碼。

在這段時間內沒有收到通知的車主可到電郵的「垃圾郵件」的文件夾查看。

法庭已命令汽車製造商﹐提供客戶信息,以便通知顧客有關和解的事宜。由於汽車製造廠為方便日後為顧客提供汽車保養的服務﹐故保留了很多顧客的信息﹐所以律師可根據這些信息,管理索賠。

集體訴訟中的律師強調,汽車製造商未被指控有任何不當行為。相反,是汽車零件公司被指欺騙了供應鏈上的所有人,包括製造商。

參與訴訟的Siskinds LLP律師行合伙人Linda Visser﹐事件被揭發是因為其中一個有份參與操縱價格的人主動聯絡政府監管部﹐希望換取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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