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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誤近4小時 飛多倫多斯省夫婦興訟獲貼900元
(2023/10/26)



【明報專訊】斯高沙省一對夫婦於計劃於去年12月23日﹐乘坐西捷航空(WestJet flight)從哈利法克斯飛往多倫多,但因惡劣天氣而取消了他們航班,重新安排他們乘坐另一班在聖誕日起飛的航班。但當日的航班還是多次延誤,最終他們比預期遲3小時45分鐘才抵達多倫多。

夫婦不滿﹐到斯省的小額審裁署向西捷索償﹐結果兩人勝訴﹐獲賠數百元。

理查森(Eliza Richardson)說﹕「試一試總是沒錯,我很高興我們勝訴。」

理查森說﹐儘管第一次航班取消是因為風暴,但聖誕節當日的延誤則完全與天氣無關。

根據加拿大的航空公司賠償規定,如航班延誤是在航空公司的控制範圍內且與安全無關,那麼如航班延誤3至6小時,必須支付400元的賠償,如果延誤6至9小時,必須支付700元的賠償,延誤如超過9小時,則須支付1,000元的賠償。

當時還在做實習律師的理查森提出索賠。她告訴西捷t,他們有權每人獲得400元的賠償。

理查森說:「當時天氣晴朗,我們延誤超過3小時,所以滿足了所有要求。」

但西捷2次拒絕索賠,稱延誤是與12月23日的風暴有關。

對此﹐理查森並不同意,遂將案件提交到斯省的小額審裁署。一位法官認為﹐這對夫婦應獲得賠償,並命令西捷支付他們800元以及99.70元的法院費用,總計近900元。

對此很高興贏了官司,並表示這筆錢將用來償還學生借貸。

航空旅客倡權者Gabor Lukacs表示,這一裁決表明航空公司應就他們造成的航班延誤承擔責任﹐並支付賠償。

Lukacs又說,聯邦政府應採取更多措施,使航空公司在適當的情況下支付賠償,而不需要旅客每每將事件帶上法庭。

西捷拒絕就事件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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