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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學生】華裔體育教師被判告2年有條件刑期
(2023/12/12)
【明報專訊】一名女子指控10年前在士嘉堡讀中學時﹐被當時的華裔體育老師性侵犯﹐39歲被告黃天基(音譯﹕Tin-Gee Wong)上月承認控罪。受害人在本周一舉行量刑聆訊時﹐聲淚俱下地質問被告為何偏偏選中她。法官最後判被告2年有條件刑期。
案情顯示﹐案發時受害人只有16歲。被告當時向受害人表示﹐對她有感覺﹐於多次趁著學校辦公室只有他與受害人時﹐被告會吻她﹐並撫摸她的身體﹐包括胸部。
去年﹐受害人的姐姐在一個體育場合中﹐與被告就事件對質。數月後﹐被告便被警方拘捕。
本周一﹐法官布利斯(Jonathan Bliss)判被告2年有條件刑期;前18個月是家中軟禁,其餘時間則實行宵禁。這一判決是由控方和辯方共同提出,之後﹐將進行為期3年的緩刑。
被告還將在性犯罪者登記冊上註冊20年。此外﹐被告將失去教師執照,並不得再從事教育工作,但可轉而從事送貨員和季節性園藝工作。
在宣判中,法官布利斯表示﹐被告利用並背叛了受害人的信任。「這是對一個毫無過錯的16歲少女的極度背叛。」
他強調黃教書職業現已毀於一旦。
被告獲判列後﹐控方撤回了第二項性剝削的指控。
受害人發表受害影響聲明時,她直接對著被告說話,而被告則大部分時間低著頭。她指事件令她感到孤立、孤獨、沮喪、焦慮,並因此而被剝奪了對性的探索機會。
她說﹐她曾以為自己可以信任被告,並表示「你奪走了我作為青少年生活中重要事物的所有時間和注意力」。
受害人續說﹕「當我想到你是第一個與我有親密接觸的人時,我感到非常難堪和噁心。」
她說﹕「作為一名教師,你在塑造孩子的生活和幫助他們成功扮演著重要角色,但你作為我的老師和教練卻辜負了我。現在我希望能治癒你傷害的那部分的我,也希望這是結束這件事的第一步。」
在宣判前,黃向布利斯簡短地表示:「我只想說我很抱歉。」
在去年被捕時,被告在加拿大體育與健康教育協會網站上的一篇文章中﹐被描述為「性別平等的倡導者」,他「認為在課堂上創造一個包容的環境是重要的,讓每個人都感到安全,可以冒險參與學習,成長並發展健康的積極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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