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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付1.7萬元按揭供款】這業主崩潰了
(2023/12/15)



【明報專訊】賓頓市一名租客累計拖欠業主3萬元房租,並且堅持不搬離。業主抱怨業主租戶仲裁委員會(Ontario 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排期時間太長。

坎瓦爾(Rajan Kanwar)是一名IT經理,從2021年12月起,他以每月4500元的價格放租了賓頓Scotchmere Crescent的四室獨立屋。一開始一切都很順利,租客按時交租金,但是後來租金逐漸斷斷續續,最後在今年5月,租客說再也交不起租金了。他一直試圖讓租客搬走,希望能彌補損失。坎瓦爾說:「這令人沮喪,令人悲傷,心情複雜。我只想要回我的錢。」

坎瓦爾表示,現今他要為放放租房屋每月償還9500元的按揭貸款。除此之外,他還要為自己的房子支付每月7500元的按揭貸款。他說租客欠的錢包括未付的租金和水電費。該租戶拒絕接受採訪。他的法律代表尚未回復記者的置評請求。

坎瓦爾自從6月以來已經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了兩份申請。一份是N11的申請,要求以房客同意離開為理由發出驅逐令。仲裁委員會上個月對此做出了裁決,規定租客在2024年2月必須離開。但坎瓦爾說,這位租客曾同意離開,後來又改變了主意。另一份是N4表格,要求租客必須償還拖欠的租金。坎瓦爾在7個月前就提交了申請,但至今仍未得到審理。

仲裁委員會表示,會根據N11表格下令驅逐租客,但是沒有評論關於N4表格的情況。新數據顯示,2023年5月的積壓案件為5.3萬起,高於2021年3月的約3.5萬起。

專攻業主與租客問題的律師助理佩奇(Elaine Page)表示,現在的問題越來越多。她說:「業主們變得非常沮喪,這需要漫長的等待的時間才能進入仲裁委員會。」

佩奇建議,遇到坎瓦爾這樣情況的業主應該和租客坐下來開誠佈公。如果租客明白他們給業主帶來的經濟負擔,他們有時會自願離開。」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她建議業主尋求法律諮詢。佩奇說:「有很多業主都是自我辯護,他們犯了很多錯誤,案子被駁回。我知道人們不想把錢花在法律諮詢上,但這是值得花的錢。」

(C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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