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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財大氣粗】打官司挑戰投訴人
(2024/1/26)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為了更好地保護處於弱勢地位的航班乘客,出台了一項立法修正案,結果航空公司財大氣粗,反而更容易藉此挑戰監管機構的裁決,在難以解決問題的時候,用來解決或阻嚇「製造」問題的旅客。
卑詩省居民戴茨科斯基(Dyczkowski)夫婦如今就面臨這樣令他們徹夜難眠的局面。2020年1月,他們搭乘的加航航班嚴重延誤之後,夫妻倆向負責處理乘客對航空公司投訴、索賠的加拿大運輸局(CTA)投訴。
在等候了近4年之後,終於在去年11月獲得CTA的有利裁決。該機構勒令加航在去年12月28日之前,向這對夫妻每人支付1千元的賠償金。
而加航不但沒有賠錢,反而在聯邦法院興訟,非但要求法院撤銷運輸局的裁決,還要戴茨科斯基夫婦承擔加航興訟的法律費用。
此案已經引起了消費者維權人士和法律學者的關注。他們表示,最近通過的修正案使得航空公司更容易在法庭上挑戰對己不利的CTA裁決,這造成了一個不公平的競爭環境,畢竟航空公司享有許多優勢,而乘客面臨的財務風險遠遠高於所獲得的賠償。
該修正案於去年6月成為法律,在CTA對投訴做出裁決之後,允許對裁決不滿意的乘客或航空公司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而在此之前,要想推翻CTA的裁決,當事人只能向聯邦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而聯邦上訴法院通常是較為狹窄的司法覆核途徑。
制訂該法規的原意,是聯邦政府要簡化消費者對航班延誤、取消以及行李遺失或損壞等問題的投訴的處理。
但這也成為一把雙刃劍,旅客固然可以更便利地控告航空公司,而後者同樣也能輕易地反訴顧客。
一些專家擔心,新規定可能對乘客弊大於利,因為航空公司可以利用其可觀的財務資源,將勢單力孤的消費者「拖死」在漫長的法庭訴訟上。尤其當乘客在法庭上敗訴,航空公司還可以要求乘客承擔高額的法律費用。
約克大學法學教授奇奧多(Suzanne Chiodo)表示,加航的上訴請求是法院處理此類訴訟時常見的慣例,但聯邦法院不太可能讓這2名乘客承擔加航的法律費用。「如果聯邦法院判這對夫婦承擔費用,我會非常、非常驚訝,因為他們只是試圖追求自己的權利。」
但畢竟法院允許這樣的做法,而由此產生的財務風險,無論多麼小,對於那些只想索取少量賠償的消費者來說,都一定是令人生畏。
戴茨科斯基也承認,他和妻子與CTA的工作人員和加航的一名律師進行過電話會議,而對方確認,如果加航獲勝,他們夫妻確實可能需要承擔費用。
皇后大學法學教授克努森(Erik Knutsen)表示,問題不在於CTA的裁決是否應該受到法庭質疑,因為無論航空公司還是旅客都有權利尋求司法複核,但問題是它讓消費者與企業巨頭處於嚴重對立狀態。
「有的人只想要兩千元,而那一些人則擁有數十上百億元。」
國會在考慮該修正案時,的確也曾考慮過上述問題,但還是通過了這項法案。
克努森教授說,一種可能的解決方案是製定規則,阻止航空公司向乘客索要法律費用。
加航發言人菲茨帕特里克(Peter Fitzpatrick)發表聲明稱,航空公司申請被告承擔費用的訴求,是「訴訟索賠中的標準聲明」。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打算向乘客索要費用。乘客捲入這一過程是不幸的,但只要要求司法覆核就會不可避免。如果加航認為CTA沒有正確評估證據,向聯邦法院求助就是唯一的途徑。我們的目的是為將來的裁決提供信息。」
加拿大運輸部沒有對此直接回應,僅表示「航空乘客保護條例是為了保護乘客,我們希望我們的航空公司遵守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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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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