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數碼平台工人權利法案」今生效 勞工律師批未保障網約車司機獲最低時薪
(2025/7/1)
【明報專訊】7月1日起﹐保障Uber、Lyft、DoorDash等平台經濟靈活就業人員獲得最低時薪的「數碼平台工人權利法案」生效,但是有勞工律師表示,由於這些平台公司不合理的規定,員工很難達到最低時薪。
63歲的菲利普斯(Earla Phillips)從事Uber接送服務10年了,在這個炎熱的夏天,她一天工作8個小時,計算各種扣除後,到手的只剩下49元,如再扣除30元的汽油費,「我這一天幾乎等於白幹」。
身為共享車司機協會副主席的菲利普斯續說,「為什麼我們的工作在貶值,我們每天辛苦工作卻依然擺脫不了貧窮」。
國慶日生效的安省數碼平台工人權利法案一個主要規定,就是Uber、Lyft、DoorDash等平台公司必須保證共享車司機的「參與時間」﹐即完成一趟接送人服務或送貨的時間內,其最低工資不得低於安省最低時薪標準,當前為17.20元。
然而﹐許多司機表示,等待訂單的時間現在佔據了他們工作中很大一部分時間,所以實際上很難達到最低時薪標準。業內專家也警告,由於「參與時間」不包括「等活時間」,法規並沒有保障這些靈活就業人員的權利。
Cavalluzzo LLP律所勞動關係律師 懷特(Ryan White) 表示,只以員工的參與時間支付工資,將等待訂單時間排除在外,顯然不公平,「這就好比一名消防員,只有在滅火時才獲得報酬,這不是對這份工作的正確理解」。
多倫多市府最近發布的一份平台經濟調查報告發現,扣除保險、燃油費、汽車維修和融資等費用後,計算一名共享車司機在平台上花費的所有時間,相當於他每小時只能賺取5.97元。
Uber則否認了這個數字,表示其平台司機每小時「參與時間」的收入超過30元,這還不包括小費。Uber加拿大一名發言人表示,其參與時間模式是公司獨有的,司機可以在Uber平台上保持「活躍」或「參與」狀態,同時仍可在其他平台「在線」。
Lyft、DoorDash、Skip the Dishes等平台公司沒有回應媒體的置評請求。
非營利組織RideFair TO 研究員福塞爾( J.J. Fueser) 認為,員工同時使用多個應用平台只是「因為他們必須這樣做,如果他們能從一個平台獲得足夠的訂單,就不需要登錄其他平台了」。
RideFair TO另一研究員韋迪茨(Thorben Wieditz) 表示,一個解決方案是平台公司「限制員工總數,這樣就不會過度飽和或者市場上充斥著拉不到活兒的司機」。
|
|
|
|
 |
|
 |
 |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
|
|
|
|
|
 |
|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
|
|
|
|
|
|
 |
|
|
 |
 |
[] [] [] [] [] [] |
 |
|
 |
MING PAO DAILY NEWS |
A wholly owned subsid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
 |
|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Tel.: (416) 321-0088 Fax: (416) 321-9663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
|
|
|
|